照片与本人“有出入”
今年9月初,贵阳某企业招聘办公室文员,要求女性五官端正,身高165以上,薪资待遇从优,刚从大学校门走出的小范对此感觉很有兴趣,平时属于一个长相普通的女孩子,但是经过化妆和手机自带美颜效果,在一些视频软件上发出还是有不错的点击量,她认为自己形象通过包装一下还是不错的,于是就投送了简历,并经过了企业的招聘考试。
到了面试那天,她由于住在学校,早上赶车等多方面原因,没有刻意打扮,素颜去了面试,于是公司面试官在对比照片后给出结论属于50%想象,感觉不是本人,最后确定是本人后,公司并没有录取她,这让小范很气愤,认为公司以貌取人,应该给个说法,但是公司只以不符合条件将她刷了下来。
后来记者看了小范的证件照和本人,确实通过化妆和不化妆有较为明显的区别,不注意真的判若两人,小范解释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把自己打扮漂亮,用美颜手机修修图很平常的事情,为什么到了面试的时候就成了问题。
公司反馈:这关乎“诚信”
为了帮小范寻求一个说法,记者来了这家企业人事部,企业人事部的张玺园先生问明记者来意后,告诉记者,当天面试他是其中一名面试官,对于小范的情况,并非像小范说得那样,因为“货不对版”而没有录用,但是其中也有一点这方面的问题,因为照片和本人不是一个人,但是确定是一个人之后,有同事就提出了这个涉嫌“诚信”问题,连自己真实的容貌都无法示人,如何承担公司今后的工作,这个岗位是一个窗口岗位,代表着公司的形象,经常会出席一些商务活动,除了外部形象以外,更多考虑的是小范的学历和毕业学校不符合公司的招聘要求。
律师:照片过度失真涉嫌造假
贵阳市人才市场法律顾问对此事认为,虽然求职照片ps不牵扯法律问题,但涉及到诚信问题。企业用不用一个人,不光是要看简历,更重要的是面试。如果面试时发现照片作假,用人单位可能会觉得求职者不真诚,甚至会质疑整份简历的真实性。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求职的时候,将衣着穿得得体一些,这本没有错;适当地梳妆打扮一下,也未尝不可;但是,如果你用手机上的修图软件将自己“皮肤打亮点,眼睛放大一点,下巴拉尖一点”,这就不是“衣着”与“打扮”的“形式问题”,而是涉及相貌特征的“内容问题”;这其间,如果说,ps之后,其“美”与“丑”差距过大,这就涉嫌“造假”而涉嫌“欺骗”,也关涉一个人的“品德问题”。
年轻人求职,通常是要考试的,不仅有笔试,往往还有面试,无论是“笔试”还是“面试”,一道道实实在在的考题之外,还有一道“隐性的考题”,贯穿于应试的全过程,这就是“诚信”。试想,一个人去求职应试,在自己的相貌上都去“造假”,那么,一旦被录用而走上工作岗位,很有可能“旧病复发”而工作中弄虚作假,甚至于去欺骗自己的服务对象;而一旦欺骗自己的服务对象,那将给所供职的单位的“品牌”造成无可估量的“信誉损伤”,用人单位敢录用,对于小范维权的想法,在法律上是构不成的。(本报记者 李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