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边是鑫仔鞋厂,我的贷款迟迟下不来,银行说是年报的原因。”电话那头传来焦急的询问声,还没等工作人员讲完,电话便被匆匆挂断了。不多时,一个神色焦急、满头是汗的男子跑进了温岭市城北市场监管所203办公室。
男子姓陈,正是刚才打电话的人。陈先生从包里拿出资料,一一铺开来。“这是提交银行贷款的证明、相关证件……所有手续都齐全了,但银行说公司被市场监管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贷款不能下来。我们正等着这笔贷款,眼看着交货期限马上就要到了。”陈先生急得有些不知所措。
“你们是因为没有及时办理年报,才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看看这儿,就明白了。”工作人员将电脑显示屏转向陈先生。浙江省企业信用综合监管警示系统显示,鑫仔鞋厂是在2017年8月25日下午4时50分才提交年报。这时间与规定的每年1月1日起到6月30日前上报上一年的企业年报时间相差太久,导致未及时上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才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按照部门联合惩戒的规定,银行作出不予办理相关业务手续的惩戒措施。
工作人员告诉陈先生,可以通过相关程序申请进行弥补。根据工作人员的指导,陈先生在网上填好了相关申请表并及时提交,待审核通过,便能被移出异常名录,就可以进行贷款。陈先生表示,以后一定重视年报的上报,不再掉以轻心。
根据相关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工作中,将依法受到限制或禁入。
城北市场监管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联合惩戒行为其实是一种小惩大戒,要在社会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氛围,处罚并不是最终目的,引导才是。希望企业能够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助推市场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