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监局副局长王润全在培训会上作了题为《经营机构要把适当性管理义务和责任牢牢扛在肩上》的讲话,他指出:《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体系基本成形,必将对我国投资者权益保护格局带来积极和深远的影响;同时要求经营机构要严格落实适当性评估、风险揭示及内部管理等适当性管理义务,强调经营机构要切实负起责任,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义务牢牢扛在肩上,维护好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培训中,证监会机构部等相关部门及中国证券业协会的专家,对《办法》解读及总体考虑、投资者适当性规则及监管要求、证券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问题、商业银行适当性制度介绍及实践等内容进行了讲解。参会经营机构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很有必要,不仅加深了经营机构对《办法》的理解,更有助于经营机构对《办法》的落实和执行。
下一步,山西证监局将落实辖区监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经营机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在《办法》实施后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经营机构进行督促,发现问题将及时采取措施积极应对。(供稿:山西省证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