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现在培训机构推出了很多股权设计的课程,但是在我看来,这些课程都太过于系统,95%的内容对于创业初期公司来说都没什么用处,所以,系统繁杂的股权设计课程对于刚刚创业,甚至只是准备创业的人来说是越听越无所适从,或是搞出来一套复杂但并不实用的股权设计方案。近期问我这类问题的微博留言和邮件也很多,我就以此文,给出来一个简单实用的创业公司股权分配建议。
首先是几个人合伙的问题,以我的经验,通常是三个核心股东为好,其他为小股东,根据行业特点,也可以是四、五个核心股东,单数最佳。因为核心股东太平均或太分散都不利于创业公司的稳定性与执行、决策。而太少,或一家独大的情况也不利于公司良性发展。比如创始人占90%以上股份,其他核心股东只占1%——2%这种情况,基本很难留住有能力的核心股东。
以三个核心股东为例,股权比例通常是30%:20%:20%:另外30%留给小股东及核心员工。股份的算法我建议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资金入股,另一部分是人力入股,人力股按入股资金50%计算。也就是说,核心股东必须都出钱,不能只是人力入股,只有这样,工作时才能全身心投入,面对危机时才能全力以赴。
举例说明:4个核心股东合伙开公司,总股份为100万股,每股1元,创始人出资20万元,资金占股20%,人力入股按投资额50%计算,就是再加10%人力股份,合计占股30%,另外两个核心股东各出资金15万元,加人力入股7.5%,各占股份22.5%第四个股东只投入资金10万,不参加经营,占股10%,剩余25%股份给小股东或优秀员工认购。
当股份全部分配完,又要有股东进入时怎么办?这时就要稀释现有股份(也有公司是增加总股本),那就要事先设定好股权的稀释规则——是所有股东被动平均稀释,还是可以根据意愿主动出让或拒绝出让,还是部分股东出让?这些都要事先约定好。
这里说明一点,人力入股必须有明确的兑现规则,通常是在创业团队工作四年以上,人力股才能兑现,转让或出售。在管理员方面我建议,公司挑选当家人时必须格外谨慎,不能是谁出的钱多谁就是当家人,应该是谁适合做当家人,谁来做,很多创业公司都是死在了谁钱多谁当家上。因此,创始人要有绝对的决策权。公司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会涉及到融资,那样股份也会被稀释,所以创始人要和其他股东签署投票权授权协议,也就是在公司做决策时,即使创始人股权已经被稀释到了1%,也是有权做重大决策的。
至于赔钱了怎么办,既然股份比例确定了,分担也就明确了,要考虑的就是是否追加投入,股权比例也可能会相应产生变化,赚钱了建议有发展前景的公司把大部分盈利用于再投资,剩余部分按照持股比例分配。
最后说说股东退出机制,这个没有明确的说法,主要看事前约定,这个一定要有,比如某股东要撤出,是按照原始资金撤出还是按增值或缩水后的资金撤出,如何评估?是否可以只撤出人力股份,保留资金股份?是否可以部分撤出等,这些和如何合伙占股一样重要,股东在合伙时就要达成共识并落到书面。
总结:初期的创业公司一穷二白,没有好的福利待遇,甚至没有明确的未来,唯一的筹码就是股份,利用好股权激励是吸引资金和人才的重要手段。除了用股份吸引资金和核心合伙人,也可以让优秀员工认购,或是虽然不持股,但是可以进行股权分红,来激励员工工作热情。
作者简介:美国tutti frutti餐饮连锁中国区ceo、清华大学emba总裁班特聘讲师。连续创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