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上传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的证明;有教学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上传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日);
3、岗位要求户籍“面向醴陵”的,指本人在资格审查前是醴陵户籍,或者本人在大学入学或参军入伍前是醴陵户籍。考生需出具本人户口本或派出所户籍证明。
4、应聘人员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并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相关证书原件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对逾期未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防疫期间,请考生自觉做好个人卫生防护,严格服从招聘考试现场防疫工作管理。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丛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考生须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责任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