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经税务机关依法委托征收税款的,有什么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未经税务机关依法委托征收税款的,责令退还收取的财物,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致使他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什么是清算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在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
3、单位放弃免税权,几年内不能再免税?
生产和销售免征增值税货物或劳务的纳税人要求放弃免税权,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自提交备案资料的次月起,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权的纳税人符合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尚未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当按现行规定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销售的货物或劳务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4、开具红字发票,如果信息表的填开金额超过销售方的开票限额如何处理?
如果信息表填开的蓝字发票的金额超出开票方的开票限额,需要撤销原信息表,将原蓝字发票的金额拆分为多份,开具多份信息表,每张信息表的金额均不超过开票方的开票限额。
5、税务机关是否有权查询被举报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亲属的个人储蓄账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税务机关查询所获得的资料,不得用于税收以外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