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知》一经发布,就有房产中介借机炒房
这一事件引起自媒体的极大关注,有关“燕郊版人才落户新政发布又删除”的热文在网络上流传开来。
7月11日,也就是昨天,燕郊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官网上作出回应。
声明中提出,此次发布《须知》,是基于近期燕郊高新区很多企事业单位集体户对人才引进落户问题进行咨询的情况下,根据河北省和廊坊市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的意见,梳理了《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落户须知》,目的是为了加强企业服务、落实双创双服的措施。
声明中还提到,企事业单位集体户人才引进落户政策已实施多年,《须知》是对人才引进落户工作程序的具体说明,不是出台新的人才引进政策,更不是网络上解读的房产政策松动。为了消除不良影响,燕郊高新区已将《须知》从网络上删除,希望广大群众不要相信个别舆论误导,更不要传播有关谣言。
《须知》发布被删除事件一出,小编当即给相关部门打了电话,工作人员一接电话,问的第一个问题是“您是哪家单位的”,回复也跟此次声明中的内容完全一致,“这则《须知》是面向企事业单位的,而且一直就有,只不过是刚刚挂到了网上,我们都是跟企事业单位做对接工作。之所以删除,是担心在网络上被过度关注,引发误解。”
那么这份发布又被删除的神秘《须知》里到底是些什么内容呢?小编把主要内容作了截图:
《须知》从标题上就已经明确告诉我们是面向企事业单位的,这跟5月份天津市的人才引进有着明显的区别,天津当时的征求意见稿中所用的标题是《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
《须知》对人才引进落户简单明了地提出了三点要求:大专及以下学历,45周岁以下,单位需开设集体户。对于学历和年龄的要求,很宽松,门槛并不高,可是什么样的单位才能够在三河公安局开设集体户呢?《须知》的附件2中列出了开设集体户需提交的9份材料:
其中第4项,标准地名使用证办理起来并不那么容易,附件3列出了相关要求:
据了解,在燕郊具备开设集体户口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很有限,仅此一条就能把很多人挡在门外。
总之,燕郊高新区这次在落户政策上的严谨态度值得肯定,企事业单位开设集体户的要求,一方面避免了天津“海河英才”计划刚发布时引发的抢户恐慌,另一方面也可以规避部分人群在燕郊“挂空户”的现象,要知道北京有大量刚需在盯着燕郊,而燕郊并不缺人,缺的是切切实实为燕郊经济发展贡献力量的人才。
那么,燕郊此次发布的人才落户政策,又与你关心的楼市松绑有没有关系呢?来看一下《新京报v房产》一篇评论里的内容:
关于燕郊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落户,您是怎么看的呢?欢迎移步留言区发表评论和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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