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企业是指从事商品生产、流通或服务活动,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独立地位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我国的公司主要有四项特征:
(1)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条件、程序设立的;(2)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3)以股东投资行为为基础设立,公司的所有权归股东共同所有,公司最终由股东共同控制;(4)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可以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
1、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是独立的民事主体。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向外发行股票募集资本,其股票和债券也不可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公开交易。2006年起,新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人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取消了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最少为2人的下限,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即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作为具有法律上独立人格的企业,各国一般对有限责任公司和其股东都要征税。一方面对公司征收公司所得税,另一方面要对股东从公司分得的利润征收个人所得税。此外,有限责任公司还可能要缴财产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印花税
2、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将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法人实体,是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公司的名义经营、负债、取得和处置物权,可以起诉和被起诉。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对外发行股票募集资本,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是为了募集更多的资本进行经营。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和债券可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公开交易。与有限责任公司类似,大多数国家对股份有限公司和其股东进行双重征收。我国对企业所得税的征收主要有两种方式: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
比较:公司与个人经营、合伙经营相比,有利有弊。首先,在费用扣除上具有更大的空间,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公司职工的医疗、养老保险费等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一方面对公司和职工都有利,另一方面也会增加公司财务负担。但是公司的营业亏损不能分摊给股东,不能如个人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营业亏损一样,冲抵个人应税所得,而仅能在一定年限内在税前弥补亏损。在税收上,公司的营业利润被课以双重税收,主要通过抵免制度来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