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一个真实案例:嫌疑人w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众多不明身份的人向w某家属打电话,其中一位的大意是这样的:我在检察院有关系,只要50万,包他保命。家属心动了,盘算着卖掉房子。好在家属的一位朋友挡住了冲动的家属。试想一下,前途一片光明的检察官、法官会为了区区小钱冒着断送自己前程及犯罪的风险来为你做这些事?不得不承认,人情、关系在大多数国人的心中有着根深蒂固的执念。我心中一直有这样的想法:当人们遇事先找法、找律师,而不是找熟人、找关系的时候就是真正的法治。
对于这种先找“关系”后发现并无用处的案件,当家属转而向律师寻求帮助的时候,案件的黄金时间往往已经错过。事实上,刑事案件请律师,一定是宜早不宜迟的。
有很多人认为刑事案件请律师无用,对于这种想法我只能呵呵。律师服务不同于其他有形的服务,你能看得见、摸得着,刑事辩护律师的很多工作是当事人看不见、摸不着的。那么辩护律师在整个案件中到底起什么作用?
首先、对于无罪案件,律师需要“提前拦截”。l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案件已经到了检察院,曾莉律师认真研究案情并结合最新发布的司法解释,向检察院提出了书面律师意见和建议,后引起检察院领导注意,由检察长亲自回复曾莉律师。案件结果:l某无罪释放、案件撤销。
辩护律师的法律意见客观上在帮助检察机关“风险防控”把关。辩护律师此时提出案件可能无罪的意见最有可能被检察机关接受,绝大部分的“不批捕”无罪释放,就在此阶段完成。
其次、有罪案件则需辩护律师跟踪服务,“让有罪者罚当其罪”。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很容易被诱供甚至在侦查机关准备好的询问笔录上签名按手印。辩护律师一早介入,可以帮犯罪嫌疑人“普法”:解释涉嫌罪名的犯罪构成要件,哪种情况下构成犯罪,哪种情况下不构成犯罪,哪种情况下构成轻罪,哪种情况下构成重罪。告诉他们如何审核笔录内容,如何避免被诱供,帮助犯罪嫌疑人清楚案件构成与发展方向。
抢劫属于重罪,最低的量刑区间为三到十年,曾莉律师曾代理的一起抢劫案,被告人最终被法院判处缓刑。要知道,抢劫罪是很难判缓的。如果没有辩护律师对案件精准的把控,如此理想的结果可能就看不到了。
最后,审前辩护”特别是捕前辩护中,辩护律师更多的是提供“专业咨询服务”。辩护律师提供的“专业咨询”分为两种,一种是“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专业咨询”,另一种则是“为办案机关提供专业咨询”。办案机关在“错案追究制度”与“案件终身负责制”压力下,也愿意听听辩护律师的意见,所谓“兼听则明偏信则暗”。
文|子君
注: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