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运无忧二代意外险未支付保险费的处理方法
根据信运无忧二代返还型意外险的保险条款可知,如果投保人未支付首期保险费的话,保险合同自始无效。而如果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在保险费到期日未支付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费的,处理方法如下:
自保险费到期日的 24 时起 60 天内为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依然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自动扣减欠交的各期保险费。但如果投保人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支付保险费的话,则该保险合同自宽限期满日的 24 时起效力中止。保险对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所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当主合同效力中止时,主合同之附加合同的效力一并中止。
当然,保险效力是可以恢复的,从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 2 年内,投保人可以提出复效申请,并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或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经保险审核同意并且投保人补交未还款项及其利息后,于当日的 24 时起,保险合同效力恢复。
但是,如果从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 2 年,保险和投保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将有权解除保险合同。而解除保险合同时,保险会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合同在效力中止时的现金价值扣除未还款项含利息后的余额。
因此提醒大家,在投保信运无忧二代返还型意外险时,应从自身的经济实力来考虑,避免因个人经济问题而影响保费的支付,反而引起较大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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