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知识产权概念不断深入,注册商标的企业和个人也越来越多。但是,由于不熟悉商标注册流程或是不清楚商标注册时的注意事项,商标申请被驳回的现象时有发生。很多人觉得商标申请被驳回就代表商标被判了死刑。其实不然,驳回是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一种常见的审查结果,企业在收到驳回通知后,应该积极查找原因,为复审做准备。那么,商标被驳回的原因都有哪些呢?
首先,盲查期导致
申请商标之前,在商标局网站查询的数据都是三个月以前的申请注册商标,而期间这三个月的商标申请信息是无法准确查询的,因此就造成了你申请的注册商标有可能与已经申请注册了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情况。这个结果是无法查询的,而这个风险也是无法避免的。
其次,与已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
全国平均每个工作日就有一万件商标提交申请,而我们生活中最常用的汉字、词组也不是无限的,这就造成了企业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已经申请、初步审定、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情况,结果自然是被驳回了。因此,商标注册申请人需要经专业的代理机构在申请前对商标进行检索,以确定是否存在上述情况的近似商标。
再次,违反强制规定
违反强制规定的商标包括:没有显著性、带有夸张性宣传、有不良影响等许多原因。如:29类“辣翻天”商标被驳回,理由是没有显著性。30类“下火”商标也是这种原因。33类“苁蓉”商标被驳回,理由是通用名称。11类曾有人注册“成吉思汗”在马桶上,被撤销了,认为是有不良影响的商标。
最后,商标审查员的主观因素
商标申请是商标局的人进行审查的,每个审查员的审查标准不同,审查结果也就不一样。对于两个商标近似不近似,并没有绝对的标准,只有概率上的判断。有些商标我们觉得不近似,可能审查员就觉得近似,也有些审查员觉得不近似。
总之,商标被驳回是一件很正常的事,企业在接到驳回通知书后,应按商标法的规定,在收到国家商标局驳回通知之日起的15日内,将《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交送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同时附送《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驳回通知书》等材料。如果当事人在收到国家商标局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没有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驳回复审申请的,商标局的驳回通知书发生法律效力。
商标驳回复审申请所需准备材料:
1、商标的创意说明
2、商标的使用情况,包括广告宣传、合同、票据、信函等;
3、企业的简介,发展历程以及在行业间的影响;
4、第三方颁发的证书等;
5、消费者对带有商标的商品的正面评价;
6、带有商标的商品的年销售额统计;
7、商标在其它类别及其他国家的注册、使用情况;
8、其它相关商标使用情况的资料
注:完成整个商标驳回复审程序大约需要一年到一年半左右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