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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破坏质押物的怎么处理

2022/8/4 6:22:26发布57次查看
债权人破坏质押物的怎么处理
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质押是债务担保的一种重要方式,质押可以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关,债务人是属于出质人,而债权人是质权人,那么质押物被债权人损害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质押物被债权人损害的,债权人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出质人也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六十九条 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质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
抵押贷款与质押贷款的区别
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的本质区别在于押物是否转移占有权:
抵押贷款的抵押物,由借款人所有,不交由银行保管,继续由借款人使用,一般抵押物为不动产,如房屋,土地,机构设备等,也有大型动产,如交通运输工具等。
另外,质押贷款的质押物,由借款人所有,但交由银行保管,借款人一般不能继续使用,一般质押物为动产,权利(知识产权及票据债权)。
1、抵押标的为动产与不动产;质押标的为动产与财产权利(如有价证卷,票据等等)。
2、抵押物不移转占有;质物必须移转占有。
3、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不必办理质押登记的,质押合同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4、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物的相应管理部门;以股票、知识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向其相应的管理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5、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或依法拍卖、变卖质物清偿债权。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质押物被债权人损害的,债权人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出质人也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您还可以访问府谷律师https://www.lawtime.cn/fuguxian咨询更多法律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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