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上门发放《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告知书》,进行政策法规宣传,讲明餐饮油烟综合整治的目的及意义,使经营者充分认识油烟排放整治工作的必要性。
二是和餐饮服务经营者签订《庄浪县餐饮油烟整改承诺书》,规定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在15日内必须取缔老式传统的燃煤大灶,安装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的且经过国家环保认证的高效油烟净化设施设备,一律更换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电等清洁能源。
截至目前,已有80%的餐饮服务单位完成了整改任务,对还未进行整改的,执法人员对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逾期不整改的,将依法进行停业整顿并予以行政处罚,以确保在2018年6月1日前**完成辖区内所有油烟污染治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