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的规定,企业购买农产品后直接进行销售的贸易活动产生的所得,不能享受农、林、牧、渔业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所以企业购进牲畜后直接销售取得的收入不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后,汇算清缴期内未备案的怎么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的规定,企业已经享受税收优惠但未按照规定备案的,企业发现后,应当及时补办备案手续,同时提交《目录》列示优惠事项对应的留存备查资料。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责令企业限期备案,并提交《目录》列示优惠事项对应的留存备查资料。对于上述情形,税务机关审核企业相关资料后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有关未按规定报送相关资料处罚。对于经审核不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应当取消所享受优惠,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
3、公司股权转让行为需要缴纳契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公司股权(股份)转让。在股权(股份)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公司股权(股份),公司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所以若企业之间进行股权转让,不涉及到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则不征收契税。
4、将财产赠给学校还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纳印花税。
5、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否要交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规定: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中所表述的“资本公积金”是指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将此转增股本由个人取得的数额,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与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资本公积金分配个人所得部分,应当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