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01年以来,我国各地、各部门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在每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通过举办座谈会、书画展、网上论坛,印发宣传资料,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制作播出专栏、专版、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设立全国法制宣传日并开展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其意义在于传播了法律知识,弘扬了法治精神,促进了社会和谐。如今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已成为我国公民熟悉法律、认知法律、维护权益的有效载体,成为展示中国法治建设成就,树立我国良好法治形象的重要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