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我国一般根据企业人员总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把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以上是国家统计局标准。国税总局把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是以销售额作为衡量标准。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需要转为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是: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以该业务为主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万元;
2、年应税服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
3、其他行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
由以上规定可看出,纳税人之所以叫做“小规模纳税人”,就是由于销售额规模太小,主要存在于商贸、服务等行业。那为什么销售额大的不叫“中规模纳税人”、“大规模纳税人”?我认为一是叫起来拗口,二是也没有必要再分两档,,毕竟增值税纳税主体是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企业,具有普遍性,索性叫“一般纳税人”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