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黄晓明操纵18亿股票的事件算是告一段落,暂时没有定性黄晓明为实际操控人。
而黄晓明曾在接受媒体采访的时候说,自己该用心做好一个演员,因为这是本职工作,其他投资机会可能就随之而来了,“我在投资方面确实是有一点天分的,我的眼光特别准”。
也确实他的眼光非常准,他应该可以和同班同学赵薇一起并列娱乐圈两大股神。
黄晓明通过投资赚了多少钱,百度上都能搜到,这里不再重复,总之比他拍电影电视剧的钱要多得多。
可当证监会查出高勇操纵市场案件,罚没金额近18亿元的时候,高勇使用的是黄晓明的账户。
不过黄晓明说是自己把账户借给高勇打理的,自己属于“理财不慎”。
一边说自己“投资有天赋”,一边又说自己理财不慎。
不过也是,把账户借给别人都能赚几亿,这样的“不慎”,确实很有天赋。
就相当于有些人闭着眼睛买股票,股票就涨停了一样。
跟去年的股市段子:“有位老人特别看好京东,而大量买入京东方的股票,最后大赚一笔”。
估计黄晓明跟这位老人一样,是属于“不慎”而又有天赋吧。
跟他的老同学赵薇一样,都把投资做成了主业,投资赚的钱估计拍一辈子戏都赚不回来。
他们都通过直接入股a股上市公司,然后通过各种“狸猫换太子”式的交易,通过控股多家公司,以小博大。通过投资影视节目,将大量来历不明的钱,洗白成为合法的收入。
这比拍电影来钱快多了,毕竟,就算到现在,中国的证券业法律也不是很健全,a股相关制度也不完善,大量内幕交易横行,能被曝光的只是少数。
而在十几年前,这些做法更加无人可知。
而最近几年,a股制度越来越完善的情况下,证券法律越来越严格的情况下,慢慢的:
华谊兄弟的股票,这个明星们的温床,也逐渐不再有人买单了。冯小刚、范冰冰们也被崔永元爆出一些黑幕之后,逐渐开始收敛了。赵薇也被证监会处罚,5年不得进入证券市场。
不过,这些惩罚,比起他们已经到手的利益,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这次黄晓明也成功的功成身退,虽然以后可能会更谨慎、更收敛,不过他们已经收割的韭菜,钱是再也拿不回来了。
黄晓明把股票账户借给别人这件事,我是学过证券基础法规的,这个明显是违法的。
那么这样得来的收益,明显应该属于违法所得。
既然是违法所得,那是不是应该全部没收,并相应的处罚。
总不能说,我通过违法的途径拿了你几个亿,被你发现了我就把这几个亿还给你就行了吧?
那这样法律的尊严和意义何在?
2015年的《福布斯中国名人榜》上,黄晓明以7900万元的年收入位居内地男艺人之首。
与此同时,当年的a股也一片欢腾,还沉浸在1万点不是梦的幻想中,韭菜源源不断地入市。
北京护城河投资发展中心合伙人高勇,就是在那一年,赚到8.97个亿。
这是黄晓明7900万年收入的十几倍。
这也就是为什么黄晓明在投资上如此有天赋,为何会做出把自己的证券账户借给别人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
在利益面前,真相都可以被掩盖。
更何况即使真相被曝光,自己还能摆脱得一干二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