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因此,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用来买卖是没问题的,关键是看合同对车位如何约定。当初购房合同上写的“按1∶18的比例分配车位”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要依合同的具体情况解释。
至于具体价格,原则上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来确定。开发商应当依据诚信原则,以市场价为依据。有产权证的地下车位能买卖。
首先要看开发商是否有权销售车位给你,以下情况车位属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即你无地下车位产权)
(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计算在内;
(2)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内;
(3)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否则业主最后拿到手的只是一纸合同,而不是产权证。
如停车位经登记并取得产权证书,则可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及以其他方式进行处分。
扩展资料
小区车位大体上有三种,有产权车位,人防车位,无产权车位。
1、产权在谁名下就是谁的。
2、产权属于政府,但是开发商可以对其进行经营管理(法律规定谁投资谁管理使用,但是开发商投资还是业主投资有争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开发商的投资已经随着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而自动转移给了全体业主,所以利用人防工程改建的车库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
3、要看规划,看开发商的建安成本,但是立法大趋势是认定其为全体小区业主共有,业主(业委会)胜诉的比例越来越高。
开发商和物业收费的合法性,如果是人防工程,它的合法性来自人防的授权,人防办认为可开发商是投资人,他授权在非战时由开发商进行经营,开发商则支付人防办一定的(使用权)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