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于“该按原厂配件价格赔偿的却按略高于副厂件的价格赔付,迫使修理厂使用副厂配件进行维修”的情况。车主在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时,车主务必要在保险公司的申请单证上注明:“本人要求保险公司按车辆原厂配件价格赔偿”的字样。这样,只要保险公司没有按原厂配件价格赔偿,车主后续就有了维权的证据和依据,这点非常重要。同时,要求保险公司对配件质量进行审核检验(否则,修理企业可能私下换成差的低价格配件),这样,车主的利益得到维护的可能性大增,否则,一般出了问题,保险公司和修理企业都会推诿、扯皮,这样的案例举不胜举。此外,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车主要可以对配件进行鉴定,如果不是原厂的,所有费用都有保险公司或修理厂承担,还可以主张按“假一赔三”的要求主张赔偿,同时,可以分别向当地的中国银保监局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投诉举报,要求按法规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处罚。这样,车主的权益就可以得到很好的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