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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出台,你get到重点了吗?

2022/5/22 3:41:20发布56次查看
从去年就沸沸扬扬说要出台的《电子商务法》终于尘埃落定,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施行,最近小编也是被各种关于电子商务法对代购电商产生的影响等诸如此类的文章刷屏,今天小编想要跟大家重点分享一下“知识产权保护”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五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这是一个非常明确的规定要求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法条,那么很多人就有疑问了,我想响应国家的号召,但我该怎么做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解释一下:《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加强合作,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如何建立保护规则,又该如何去与权利人加强合作,小编认为,经营者在商标、著作权方面应严格区分自营品牌和他人品牌,对于自营品牌,需注册商标、对平台以软件著作权形式多方面加以保护;而对于销售他人的品牌,需严格审查品牌知识产权权利人证明或许可知识产权使用的相关证明,比如品牌的商标是否注册等等。那么这就需要经营者对于知识产权有着一定的了解了,再不能像以前一样“随意”啦~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加强合作,首先,自身就应杜绝侵害知识产权权利人的行为发生,对于侵害行为,在法的第四十二条到第四十五条已明确规定侵害行为的处理方式,甚至对于侵害行为实行“连坐”,而对于恶意投诉行为又可能需要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这下,大批恶意竞争者就要“销声匿迹”啦!《电子商务法》的完善立法,对于处于互联网时代的我们都是一件应欢呼雀跃的好事,中国在进步,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势必影响到每一个层面。自从电商平台发展起来之后,人人都会线上购物,对实体店可谓是一波不小的冲击,而线上购物“假货”“假代购”更是应运而生,每一个消费者都不可避免的被假货坑害,甚至求诉无门只能被迫吃亏。除此之外,线上的除了正规平台,微信微博等卖家私下的交易行为不缴纳税收的行为对于国家发展更是一个隐患。虽然在新的《电子商务法》下,大批的代购、微商可能要嗷嗷痛哭了,但是消费者们真的要哈哈大笑了。从淘宝到拼多多,以打击“山寨”为中心的反侵权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战争就没有停止过,知识产权保护和侵权的进一步落实,以后将大大减少“造假”“仿冒”等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老百姓此后将越来越放心的消费。在新的法律下,希望不仅是经营者,我们每一个中国人都应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去侵害他人权利,对自身权利也全面保护。这样,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质量才会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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