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的人都有在银行贷款的经历,不知道大家是否有认真看过银行给你签的合同,我想很多人并未认真的看过,我代理银行办理过几十件贷款逾期案件,每一个案件中,我们都会提出律师费用由被告承担的诉讼请求,而且基本上都是能够得到支持的,如果你欠银行的钱,被银行起诉过,那么你也应该清楚,这些案件中,作为被告每次都会提出,律师费不应该由他们承担,但是法院并未认可,还是判决支持了律师费由被告承担的诉讼请求,不清楚的被告会认为是不是银行太强大,或者有特殊的原因,才会支持这项诉讼请求呢,甚至有些被告还以此不公平,不合法为由上诉,当然,上诉的结果照样是被驳回,那么具体原因是什么呢?
在银行给你签的合同当中,或者能办理信用卡让你欠的信用卡领用合约中,都有这样的约定,如果违约,则需要承担其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费用(包含律师费、公告费、保全费等费用),而法院的裁判依据也是这一条。
为什么约定后就能够得到法院支持呢,因为法律法规并未禁止这样的约定,而合同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同时根据合同自由原则,这样的约定就是有效,就能够得到支持,当然,律师费也必须是合理的,现行律师费并不实行政府定价,一般每个省市会发布平均价格,只要不相差太大,并且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律师费就能全额让对方承担,如果相差太大,法官可能会做相应的调整。一定要注意,不能在合同写法律费用或发生诉讼上诉到法院的一切费用、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这种笼统的用语,司法实践中对此要求比较严格,为谨慎起见,必须写“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公告费、鉴定费等)”。
而想要对方承担律师费,那么就要做好制定好合同,让合同更完美,当然这也是相对的,你违约同样需要承担,我经常告诉当事人,事前的风险防范,比事后的弥补更容易、更便宜,一般的企业请一名律师做法律顾问一般在35000以上每年,这钱看起来多,但是真正当你遇到纠纷的时候,你就知道你所付出的够你请十年的法律顾问了。
本文作者:陈磊,贵州群众律师事务所律师,民商事律师,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