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知识青年”中的贫困群体问题不仅是一个历史问题,而且是一个现实问题,在很多地方都没有得到解决。从媒体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不仅存在于北京、上海等直辖市和大城市,也存在于许多中小城镇。目前从不少渠道反映的信息看,“老知青”问题在不少地方解决得并不如意。为此,我们呼吁国家有关部门对“老知青”给予更多的关注,妥善解决“老知青”社会养老问题,把它看做是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一个重要元素。
我们的建议如下:1政府部门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和颁布有关政策法规,与地方政府协调,转移退休抚恤金与退学青年医疗保险之间的关系。
2、地方政府制定并颁布了有关政策法规,原“农转非”后下乡的城市受教育青年,列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低收入保险的,其受教育青年身份和在农村的年龄,由国务院审核后的结果确定。原劳动(教育青年办公室)行政部门。具体操作办法应由省级政府统一制定。同时,通过国家有关方面出台的相应政策,规定各级劳动保障、民政、财政等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将已经“农转非”的下乡知青作为扩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市居民“低保”覆盖面的重点,尽快纳入保障范围,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