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说点开心的事情,好事情。
1、公安部回应“鸿茅药酒”事件:已启动执法监督程序
4月17日,中新网上的消息披露, 据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办公室官方微博消息,针对近期媒体高度关注的“鸿茅药酒”事件,公安部高度重视,立即启动相关执法监督程序,已责成内蒙古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核查工作,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理,相关工作正在抓紧依法推进中。
这条信息很好理解。也就是说公安部高度重视内蒙古凉城警方在办理“谭秦东损害鸿茅药酒名誉”一案,加强执法监督是为了确保依法办理。
对于公众来说,大家关切的是凉城警方在处理此案中的两个问题。
一是,当时去往广州抓捕谭秦东的时候,一行四人中有没有鸿茅药酒公司的人?后来在警方审讯的现场中,有没有该公司的人在场?
二是,《人民日报》发文《跨省抓医生,鸿茅药酒底气何在》问了一个所有人都想问的问题:“警方接到报案,对相关事实要有一个初步判断,而不能在事实不清、后果不明的情况下,就匆忙对当事人实施抓捕和刑拘。警方抓捕谭秦东后,检察院两次要求警方继续侦查取证、补充侦查,由此可知,警方侦查存在仓促了事、证据不充分等情形。在这种情况下,警方千里迢迢赶赴广州抓人,也就很难不被人质疑是滥用警力,过度介入民事纠纷。”
2、国家药监局正论证鸿茅药酒由非处方药转化为处方药
4月16日,国家药监局要求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药品广告审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责成鸿茅药酒对近五年来各地监管部门处罚其虚假广告的原因及问题对社会作出解释。
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介绍,鸿茅药酒现批准文号有效期至2020年3月18日。目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有关专家,对鸿茅药酒由非处方药转化为处方药进行论证。
这个消息简单来说,就是药监部门打算重新梳理和厘清该公司的关键点:非处方药。
业内人士分析,这对于鸿茅药酒来说,等于是迎来了命运的审批。因为,一直以来,鸿茅药酒主要通过投放电视广告增加消费者认知和消费粘性,且不需要医生处方就可以在药店或电商渠道直接购买,但若此次鸿茅药酒被定义成处方药,意味着其不但可能需凭医生处方购买,且其广告途径将变得极为狭窄,很难再现以广告换流量的营销方式。
一旦鸿茅药酒被认定为处方药,此前赖以生存发展的手法便再难施展,等于无形中阻断了其与普通消费受众的沟通途径,相当于被捆住手脚,判了死刑。
3、内蒙古检察院:谭秦东损害鸿茅药酒声誉案证据不足
4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谭秦东损害鸿茅药酒商品声誉案”的情况通报》。通报称,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办理的“谭秦东损害鸿茅药酒商品声誉案”,引起社会和媒体广泛关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指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听取了凉城县人民检察院案件承办人的汇报,查阅了案卷材料。
同时,通报称,经研究认为,目前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令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变更强制措施。
这些年来,鸿茅药酒从未像如今一样地红遍全国大江南北,即使企业的广告做的再好,即使喝过、没喝过的都更加的知道了它。
有人笑称,一篇科普,跨省抓扑。十年违法,销售亚军。一个谭秦东,商业帝国或轰然倒下。
窃以为,正义永远是主流,它或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恭喜你,鸿茅药酒,你或许即将面临命运的审判!
好酒、好药,且造且珍惜。
鸿茅药酒:你是好药好酒,喝醒了国人
厉害了,我的鸿茅药酒:违法2630次、千里抓科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