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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匪之首白宝山,是什么使他走进极端的人生

2022/3/9 18:45:17发布105次查看
白宝山,被称为中国“十大悍匪之首”,于198至1997年间先后在北京新疆作案多起,打死打伤28人,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为凶狠的个人罪犯。
正因为如此,一谈到白宝山这个人物,大家一般都是畏而远之,因为他有如此惊人的“成绩”。 能成为众所周知的人,不管是好人也好,坏人也罢,都不是命里注定的,自身原因固然不可忽视,外部环境亦为主要推手。 白宝山就是这样一个人,他的这一生可以说是给不断的压迫与巧合造就的。
1957年,白宝山出生于北京一个工人家庭,处于家庭经济条件拮据,生活难以为继的困苦生活中。 1960年,父亲逝世,生活艰难,母亲携其回到河北徐水老家,随后改嫁。
1971年,回到北京读小学,因家庭条件倍受歧视。
1974年,辍学,在一家酱菜厂干活。
1976年,被石景山区第一电碳厂录用为装卸工,因厂里搞的一次实弹射击,发现其射击才能,从此迷上打枪,一下班就拿着借来的气枪进林子打鸟。
1981年,与厂内一名女工结婚。
1982年,妻子生下一对龙凤胎。 以上就是白宝山的童年到青年的经历,可以说,除了发现打枪这个嗜好以外,他就没碰上几件好事,先是穷苦人家的出生,幼年丧父,在充满歧视与苦难的环境下度过童年,因家庭条件被迫辍学,沦为社会底层,婚姻的喜悦转眼间就给经济的拮据吹得烟消云散,子女的出生又使他的生活压力陡然增大……
家庭条件困苦,加上幼年丧父,致使其性格自卑而又敏感,对困难的一次次妥协,致使其在困苦与屈辱中度过童年,同时,失去父亲的他也使其未能体验到宝贵的父爱,艰难的家庭条件又让他无法得到足够的关爱,周围人的白眼又让他本就不怎么样的童年蒙上了一层更厚更黑的阴影,他的童年,是不辛的,是不完整的。 青年时代的逆来顺受,则使其对困苦的生活更加厌恶,更加痛恨,甚至绝望,他本就受创不浅的心灵,进一步地扭曲,黑化。 弹簧压到底了,只有两个结果,要么一直压着,直到其失去弹性,变成一堆废铁。要么稍微一松,“蹦”地一声弹回来。 白宝山这个一直被苦难与贫穷压着的“弹簧”,终于开始动弹了。 孩子的出生使本就万分艰难的家庭更加难以为继,因家庭经济压力过大,白宝山铤而走险,开始了他的“小偷”生涯。 1982年10月,白宝山与张某偷窃衣服两件,价值10元。
1982年12月16日,入室盗窃凤凰牌自行车1辆,价值110元。
1983年1月21日,白与张某连续撬锁3起,盗窃天鹅牌坤表1块,旧皮夹克1件,真丝被面2块,尼龙双人蚊帐1顶,尼龙自动伞1把,女式高跟鞋等共70余件,价值500元。 白宝山在偷盗这一行里,只能算个雏儿,既没经验,也没决心,很快,他就东窗事发进了局子,被判了4年。 在狱中,他给他的同伙卖了,剩下的罪给兜了出来,
包括:一、1982年12月17日夜,在古城前街某号院内,偷玉米3书包,被事主发现,追至门外。白用木棍猛击事主头部,致使颅骨线形骨折,头皮裂伤,缝合9针。
二、1982年底,白伙同石某,在石景山综合修配二厂一车间,盗窃手推车外胎170条,车轱辘两个,价值3150元,运出销赃,得款2855元。
三、1982年8月8日,白伙同石某,偷盗牡丹牌12英寸黑白电视机1台。
四、1983年1至3月,白伙同石某等,偷盗工厂仓库内管件,阀门160件,价值1900元,偷盗圆木1根,销赃得款500元。 于是,他给加判了十年。 白宝山受到了致命的打击。 他铤而走险失败了,1982年底开始偷,次年3月就给抓了,福还没好好享,自个就进了牢里头,全白干了,这是他的“努力”失败了。这不是最大的打击。 他给人卖了,说好的事全给扔后边去了,他切身体会到了被人背叛的滋味,那么痛,那么恨,那么难受。 他的家庭破碎了,妻子和他离婚,孩子因为他的罪行,遭受了和他一样的悲苦童年,歧视,不公,欺压,他们成了“罪犯的子女”,每天要在“你爸是小偷”“你爸是罪犯”“你们全家都是小偷”的嘲笑辱骂声潮中度过。而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他的孩子能像有钱人一样活的辛福。(“我要搞到三百万,让我的孩子和那些有钱人的孩子一样活的辛福快乐”) 对他来说,这一次次的偷窃,是他为生活所做的第一次努力,他失败了,败的很彻底,身败名裂,家没了,名没了,什么都没了。 穿上囚衣的那一刻,他说“这是我这辈子穿过最好的衣服”。 他想哭。 为什么他就得一辈子受穷?为什么他受穷,他的孩子还得一辈子受穷?为什么一块干的人把他卖了反倒成了‘改过自新’的标杆,?他却成了‘无耻罪犯’?为什么一样样的罪,别人判的都比他少,他就得受活受几年的罪?为什么说好的四年一下子变十四年了?为什么他就这贱命?为什么?!为什么?! 他本就扭曲黑化的心灵,因为他的铤而走险,因为不堪困苦,因为这一切的一切,越来越黑暗,越来越扭曲。 他开始了对这个社会的怨恨。 为什么“劳动最光荣”,可工人农民们过的那么惨?那么穷?为什么同样是人,他就这么穷?为什么同样是偷,他就被罚得这么重,别人出卖他,反倒罚的那么轻?为什么?!为什么?! 久而久之,怨恨变成了痛恨。 他开始恨这一切,恨那些出卖他的人,恨那些有钱人,恨那些判他罪的人。 再之后,痛恨变成了报复。 “我想过了,法律这样判我,我服刑出来,就去杀人,杀死那些受法律保护的人。如果法律判我20年,我出来杀成年人;如果法律判我无期(徒刑),减刑后我出来年纪大了,没能力杀成年人了,我此时就杀孩子,到幼儿园去杀,能杀多少杀多少,直到杀不动为止……” 于是,他从颓靡不振中醒来,开始了他的报复计划。 他积极参加劳动,努力改造,为了减刑早日释放。 他偷偷积蓄子弹,为了日后的报复。 同时,他也发泄了他的恨。将两名狱友残忍杀害,埋尸灭迹,由于行动谨慎手法干净,成功逃过搜捕。 终于,13年后,他出狱了,提前了一年。 外边的阳光是那么灿烂,那么温暖,空气是那么新鲜,那样芬芳,他感受着自由的气息,回到了北京。 在这里,他又一次体验到了家的温暖。 这一切让他暂时打消了报复的念头。(“我出来并没想重新犯罪,我给自己设计了两条道路,如果我能够正常地生活下去,我就不再犯罪;如果不能,我就去抢。”) 他开始憧憬未来的日子,一片光明。 可是现实很快击碎了他的幻想。 “我回到北京的第一件事就是跑户口,先后跑了六七次,他们就是不给我办。我认为,我已经从监狱里出来了,起码也是个公民,可派出所不给我办户口,我吃什么?我不能靠父母养我一辈子?我这个要求不过分,我要生活。我对我母亲说,派出所要我送礼,我连吃都吃不上,拿什么东西送给他们?” 户口办不了,他只好摆边摊过活,结果经常受到城管的打压和欺辱。 还是歧视,还是欺负人,一样一样的。 这时候,他的心理已经彻底扭曲了,终于,他开始了他的报复行动,彻底走上了不归路。 既然这个社会依然和以前一样黑暗,既然我和以前一样还是个受穷受气的命,那就怪不得我了,这回,我不会认命,我不会再忍了。 他走到那个选好的僻静处,翻出埋在土里的油布包,打开取出了里边的黑色袋子,解开绳子,摸出了里边的东西,几粒黄澄澄地子弹,他掂量了几下,数没错,75发长枪弹,25发短枪弹。 他看着夜光下闪闪发亮的子弹,若有所思。
1996年3月31日,21:40,北京市石景山高井热电厂,用铁棍砸伤一名值勤的武警战士,抢走无子弹的“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一把。
1996年4月7日,23:15,北京市西山八大处附近的装甲兵司令部,向一哨兵连开两枪,未抢到枪或子弹,受伤的哨兵抢救及时脱离危险。
1996年4月8日,0:15,距上一次作案仅一小时,乘坐一辆宝石蓝色无运营证的出租面包车,在高科技园区实兴大厦附近遭遇正在巡逻的石景山公安分局防暴大队的6名巡警,双方发生枪战,白宝山击伤4名巡警后逃窜。
1996年4月22日,1:45,北京市丰台区八一射击场,两枪打死哨兵一名,由于哨兵只背着空枪套,没有抢到武器。 结识同岁的、四川来北京做小生意的已婚女子谢某,两人同居。
1996年7月,来到老家河北省徐水县,侦查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师高炮团弹药库附近的人员、地理情况。当天返回北京。
1996年7月24日,徐水,将武器埋藏到兵营附近的一家水泥管厂与果园的交汇处。事毕返回北京。 两天后(7月26日),第三次来到徐水,7月27日凌晨1时,枪击三名哨兵,两死一伤,抢走81-1自动步枪一支。逃窜后将武器掩埋在铁道边一个小砖窑边。返回北京。
1996年8月初,与谢某一同回到谢某的四川老家,找人买枪,无果而返。
1996年9月初,与谢某一同到徐水取走“81-1”式自动步枪及全部子弹,将另一把“五六”式步枪重新掩埋好。
1996年12月16日,12:20,德胜门烟市,蒙面枪杀一名女摊主,抢得65170元,并击伤街上的3名男子。逃窜至附近一个垃圾场,把钱、枪、抢来的包分别掩埋在垃圾场的几个角落,从容地骑车到附近市场为其情妇批发了一些袜子,然后回家。
1996年12月18日,带其情妇谢某取钱及枪。 计划开始了。 他握着枪,枪是抢来的,这让他有那么一丝快感,摸枪的感觉真好,他是个天生的枪手,一抬手就是三点成一线,枪在他手里头,就是长了眼般,又快又准。 开枪的那会子,他很舒服,前所未有的舒服,他多爱这滋味,标尺准星对个准,扳机轻轻一搂,“嗙”地那么一声,血一冒,人就那么倒了。 太容易了,他笑了笑,真他娘的容易,只要几颗子弹,搂几下火,人就倒了,跟以前打鸟似的,实在太容易了。 你们这些个人不是受那法律保护的吗?那老子就替这法律早些了结了你们,反正你们迟早也得进局子,迟早的,是人都得进,进了就了结了。 想到这,他咧开了嘴,摸出了兜里那几十张红票子,抢来的,他想着。那人真不知死活,掐着不放,枪都顶上了,还不知道死,活该。他想着,拨了拨那杳钞票,哗哗地,好听,好听。钱的声,总那么好听,以前的毛票一样,现在的彩票子也一样。 不够,这不够,远远不够,他要的不止这些,他要的远不止这些! 1997年春节后,白宝山与情妇谢某踏上罪恶的新疆之旅。来到石河子市147团,找到原来的狱友、盗窃犯吴子明,白宝山提出“一起做事”,吴子明马上辞去警卫工作,开始跟随白一同作案。
1997年6月5日,白与吴坐班车来到奎屯市。目标是抢劫军用枪支。22点,两人摸入奎屯驻军军事培训中心。未来得及抢枪便被一战士发现,两人逃跑。两人放弃继续作案,连夜徒步返回石河子市。路遇警察的盘查,白掏出枪,警察逃跑。白放了一枪,然后与同伙逃跑。无人伤亡。
1997年6月6日,两人在荒无人烟的大戈壁中连续步行了20多个小时后,从141团场乘坐班车返回石河子市147团场住地。
1997年7月5日,白与吴来到曾经服刑的新安监狱附近的141团场军械库,18点,撬门进入无人看守的空库房,没有发现武器。无人伤亡,击毙库房看门的狗两只。 1997年7月6日,凌晨4时,白与吴连夜返回途中枪杀一名偶遇的走夜路的人。
1997年7月29日,距147团场15公里处,为抢摩托车,枪杀一名农民,埋在附近的土丘中,尸体一直未被发现,直至白宝山被抓后指认。 1997年8月8日,凌晨,白与吴闯入距147团50公里的149团场一营警务区警长姜某的宿舍,枪杀姜某及治安员时某,拿走姜某的“五四”式手枪,迅速驾摩托车离开。 两人向着即将轰动全国的特大抢劫杀人案的作案地——乌鲁木齐边疆宾馆进发。 1997年8月14日,两人到乌鲁木齐边疆宾馆踩点,并在附近的新疆大学校园内预先挖好埋枪埋钱的土坑。当晚返回石河子147团场。 1997年8月18日,两人携带武器来到边疆宾馆,当天已经接近收市,两人决定今天不动手,把枪藏到新疆大学内的坑中,住进附近的铁路医院招待所。
1997年8月19日,早晨,在边疆宾馆入口处抢劫现金人民币约140万元,打死7人,伤5人。将钱、作案时穿的衣服、枪埋好。逃窜回到石河子147团场。作案后,吴经常催促与白一起取钱,白动了杀掉吴的心思。 1997年8月22日,两人冒险到警察严密排查的乌鲁木齐,从掩埋处取出手枪一支,返回住地。白宝山提出取钱后从乌市直接回北京。 白宝山划拉着成堆地钞票,这回,他捞的更多,干的更狠,一百多万,这么多钱,他这辈子没见着过。 他做梦都没想到他能弄着这么多钱,能发大财。 抢来的,太容易了。 只要有枪,怕他做甚? 他想起那些个在他的枪下一个个倒下的人,有男人,有女人,有老人,有小孩。有穿着绸子的,有穿着军装的,又穿着警服的,有穿着凉衫的,反正都比他的好,除了那件洗的掉色的中山装,他就一身白背心,几件旧衬衫,几条长裤,还有一件破了洞地棉袄,没别的。 他有些想不通。 这帮人都有钱了,为啥还死抓着那点钱不放咧?那对他们这些个有钱人来讲算个啥啊?为了这点钱连命都不要?啥人吗? 他更想不明白。 为啥那帮人,保安,学生,要追自个?关他们屁事?那又不是他家的人他家的钱,枪都开了,还在那冲着,他能咋样?只能接着搂,直到把人都给撂倒,那血顺着流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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