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体系不够全面。作为一个建筑工程企业,合同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十分重要,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相当一部分企业对于这方面的认识并不全面,合同管理没有条理性,对于合同的具体实施的实时情况漠不关心、知之甚少,合同管理中结算的控制、分级管理等方面都存在着相当大的缺口。合同欠缺系统化管理,一些必须的审查、评估以及合同的监管都没有做到。项目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缺乏专业性。在国外许多发达的地区和城市,工程合同的管理一般都有专业的人员进行处理,因为工程项目合同有其技术性、专业性,不但要求从事人员有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还需要对于工程方面有相当深入的了解,这样在合同订立中才不会出现原则性的错误,一旦发生纠纷,也会有相应的法律知识作为支持。但是,在我国现阶段,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没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实际进行合同管理的人员缺乏专业性,没有系统的知识体系作为支撑,对于法律方面的知识知之甚少,这样就会产生出现问题不能有效解决的局面。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建筑方面也面临着国际上的挑战,所以在项目合同管理上,我们不仅要了解国内相关规定,对于国际通行的制度也要有一定的了解。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应对策略。规范化合同。完善合同订立的法律法规,使建筑工程企业在出现合同纠纷时有迹可循,制定工程项目的法律法规,必须着手实际情况,从工程最初的可行性方案审核到最终工程竣工后的验收,贯穿于整个工程运行中。规范工程建设工作,对于市场行为的规范化,增强建筑工程方面工作人员的法律观念也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另外,像建筑市场的信用问题和合同履行问题,可以从这些方面入手,有效的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建筑市场中这种不良的行为及时遏制,如果出现新的问题也要不断健全机制,及时规范,使建筑市场的发展逐渐走向规范化,更好的实现项目合同管理优化。当前的建筑工程行业,大部分项目合同条款都是针对承包方制定的,对于其所要承担的责任义务极尽说明,反之,涉及业主方面的条款却不够完整,特别是违约方面的条例,缺乏相应的规范。
与此同时,由于建筑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等一系列因素,造成了承包方在建设工程活动中处于被动地位,业主方面在这种情况下甚至会向承包方提出一些不平等的条约。针对这种情况的出现,国家也提出了相关的规定对其进行约束,明确双方的权责、风险,加强行业监管力度。合同管理体系的完善。合同管理体系的完善首先要做到,对合同管理实施进行实时监管,要求各部门如实向合同管理部门报告本部门当前情况以及近期工作的计划,从而方便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实施动态管理,对临时出现的状况做出合理的决定。其次,针对各个项目小组分工的不同,向其阐述清楚所负责的具体工作内容,做到责任到组到人,明确个人、小组的职责范围,积极的配合各部门实施合同的管理工作。最后补充合同制度的建立也是相当重要的,在合同实施工程中,不排除出现一些意外情况或者工程发生一些变化,这就要求及时的核算变更对于工程施工以及费用的影响,并且通过沟通进行相关的补充条例的签订。合同管理人员专业技能的提升。针对我国建筑工程方面合同管理人员总体专业水平低下的现状,我们需要从人员和相关培训两个方面进行改善,首先,合同管理人员的选择,必须是具有专业技能的人员才能从事相关管理工作,具体可以通过考核以及招聘的形式进行人员的选拔,在试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使用原则,将岗位留给最适合的人才。另外,在职人员的不断学习也是必不可少的,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合同管理也需要根据实际的市场变化而变化,相关人员在工作的同时深入研究相关专业知识,做到与市场、行业共同发展。企业还可以通过定期选派人员去相关院校进行学习,完善管理理念,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更好的利用相关理论指导实践。综上,要想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必须从实际的工作中不断的总结、归纳方法,随着建筑工程行业的不断发展,问题层出不穷,我们必须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使合同管理成为一种全方位、立体化的科学管理,同时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素养,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使企业走上一条良性发展的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