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港公司何时缴纳税款?
答:当报税表呈交到税务局,评税主任裁定所需缴交的税款后,会发出一- -份缴税通知书,公司需按照指定日期缴税。2、是否所有公司必须纳税?
答:有限公司不一-定需要纳税,但每年都需要报税,报税后方可决定是否需要纳税。
3、什么情况才须纳税?
答:当有限公司在营运下产生利润,而该利润是由香港境内发生,就需要纳税。
4、逾期缴税,有何罚款?
答:如在限期前未能缴纳税款,初步附加费为税款5%;限期后六个月仍未缴清,则欠款额加10%附加费(包括初步附加费5%),蕞高刑罚,香港税务局可从区域法院进行民事起诉。
5、没有如期呈交税表, 会有何惩罚?
答:开业以来第1次迟交师报告: (1)罚款H K D 1 200;(2)第 1次罚款14日内尚未处理,将会收到传票并增加罚款HKD3000;(3)收到传票而不作处理,行政责任将一直 累积,直至阁下遵守香港的法例为止。
6、当收到税表时尚未营业,如何处理?
答:公司尚未营业,报税表亦必须填妥后呈交到香港税务局。
7、如员工是国内人士,收到”顾主填报员工薪酬及退休金报税表”,如何办理?
答:一般会在4月份收到,非本港居民未经许可,不得在港工作。如有工作证者,所有员工也要申报。
8、第1年报税后,收到税局发出的三年不发税表通知书,是否代表三年内不须理帐和审核?
答:收到三年不发税表通知书,不表示三年不用理帐及,只代表税务局不主动发出利得税报税表,如在任何一-个评税年度内,公司发生任何利润,都必须主动向税务局申请报税表,并且报税,即表示每年都需要理帐及审核,否则董事将需承担相关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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