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城经济开发区于2002年4月启动建设。江苏宿城经济开发区实体经济招商为该地区经济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近期在江苏宿迁市政府、工商税务、宿城经济开区区的支持下,推出《江苏宿城经济开发区总部经济扶持政策》,为互联网企业、影视传媒、技术研发、信息科技、文化创意、商务服务、软件服务、批发零售、高收入群体(自由自由者、明星艺术、文学作家、投行经理人、高管股东)等提供优越的扶持政策。小编重点为大家介绍影视传媒行业怎样享受江苏宿城经济开发区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影视传媒公司,可以在江苏宿城经济开发区新设立公司。享受的政策有:
增值税:地方留存的50%~70%扶持;
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的50%~70%扶持;
扶持周期:每月
总部经济模式,企业只需注册在宿城经济开发区,经营模式和经营地址可保持现有的不变。所以外省市的企业同样能享受江苏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明星艺人,可以在江苏宿城经济开发区成立个人工作室。例如“宿城xx文化传媒工作室”“宿城xx影视传媒工作室”“宿城xx文化发展中心”等。增值税可享受地方留存的50%扶持,个人所得税享受核定征收(0.5%~3.1%)。
另外,从前期的核名工商税务等相关事宜,直至后期跟踪服务,都由宿城经济开发区招商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务,放心省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