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先生妻子的哥哥李先生是一名退休教师,多年前单位就他在城里分配了房子,巧的是这次的道路工程项目中要修高架桥,正好经过李先生所住的区域,李先生的房屋也被划入了征收范围,李先生起初还担心自己也将跟吴先生一样,面临流离失所的境地,但看到自己的补偿协议后,李先生放心了,按照协议,李先生可以获得两套安置房,一套60平米,一套100平米,根据现在当地的地价来算,李先生的这两套房屋价值将近150万!
吴先生想不明白,自己的房屋面积比李先生的还多出80平方米,李先生的补偿款比自己高二十多倍?农村的土地就这么不值钱吗?
其实在拆迁律师看来,光从数字上来理解,吴先生觉得补偿不够合理是可以理解的,但凡事不能一刀切,我们也不能犯绝对平均主义的错误!对于两家的补偿款看似不公平,却也符合一些规律!
1、物以稀为贵!现在几乎所有的教育,医疗资源都往城倾斜,城人口密度比农村大得多,城的土地相对来说就显得很少,但需要的人却太多,这必然导致城土地价格的高涨。而农土地则相对较多。这也直导致拆迁补偿费用会高出农村很多!
2、商业价值的不同!一般情况,城土地的商业价值会高于农村,以商品房为例,在城主城区繁华地段的商品房售价会高出郊区或农村,甚至高于同城偏僻地区,房价高地价也就高,或地价高房价也就高,那么拆迁补偿费也就会有差别!
但这也不代表拆迁方对吴先生房屋每平米补偿300元就是合理的,在拆迁中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要保证被拆迁人生活水平不降低,拆迁方对吴先生这样补偿,明显是让吴先生越拆越穷,一拆回到解放前,面对这种严重侵害被拆迁人利益的违法拆迁,被拆迁人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