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备受社会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二次审议,敲定了大规模减税计划。
总结一下,修正案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将个税起征点从3500提高到5000,不管是月薪在5000以下还是以上,都会有所受益;减轻了稿酬所得税税额,对以文案创作为基本收入的自由职业者属于大利好;将工薪阶层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5个项目支出作为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降低了以上5项费用的支出压力,这点对中高收入阶层利好较大,低收入者利好较小,因为他们原本就不用交税或少交税,扣无所扣。
不过也有专家认为,起征点提高多少不太重要,重要的是税率要低,低收入家庭的所得税可以少交点,从而增强国人纳税意识。
确实如此,按照当前税率来看,起征点提高到5000力度并不大。
以月薪6000,社保600的打工者来说:当起征点为3500时,他需要缴纳的个税为:(6000-600-3500)*10%-105=85元当起征点为5000时,他需要缴纳的个税为:(6000-600-5000)*3%-0=12元
算下来,他省了85-12=73元,并不算多。
目前的现状是,除了增值税、所得税等各种税收负担外,企业和个人还须缴纳五险一金,比例高达工资成本的40%~45%。相比之下,6000元的工资,减税金额只有73元,实在是隔靴搔痒。
真正的税收大户其实是企业而不是个人
事实上,我国企业的税负压力要远远高于个人。
按照企业税占总税收的比重来计算,2017年我国企业税占总税收比重超过80%,从世界范围来看:
美国是34%;加拿大是42%;英国是50%;德国是52%。
孰轻孰重,一目了然。
更多见下表:
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数据,2017年我国企业纳税规模占利润总额的比重高达67%,也就是说,企业利润的67%都拿来交税了。这个比值也是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在世界范围内排名第二,详细见下图:
企业的高税负,最终只能向消费者和员工转移。企业不是纳税主体,而是政府征税的载体。
简单来讲,企业税负压力过高,一方面会提高产品和服务价格,一方面会压低员工工资,前者提高居民生活成本,后者会降低居民收入。
转型之路刻不容缓
高税负的好处是,国家有更高的财政收入,从而有更多的钱投入到经济建设中,毕竟,中国这些年的高速发展主要靠国家投资推动。
传统的国家投资推动型的发展模式有诸多弊端,比如效率低、资源配置不合理等,从而造成我国民营企业生存艰难,难以跟国企同台竞争。
民营企业利润低、税负高,但是却提供了我国80%以上的就业机会,这就导致大多数的民营企业员工收入难以提升。
进入了新时代,我们的经济模式亟待转型。我们不能继续走国家推动型的发展模式,而是要走消费和技术驱动型的发展模式。这就要求老百姓有钱,同时也要求企业有钱。
合理减税将是激发企业活力、托底经济的重要手段。
当前的减税规模虽然很小,但这是一个正面的信号。不久之前,我们还在讨论这个问题:在经济发展的十字路口上,国家是以基建的方式短期刺激经济还是以减税的方式长期正向引导?
目前,我们已经做出了选择,那就是减税,减税将是利国利民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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