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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日本、德国农业信息化发展趋势与经验借鉴

2022/1/8 14:57:09发布60次查看
农业信息化是未来农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也是农业摆脱其弱质性的推动力量之一。国外农业信息化起步较早,是伴随其农业现代化发展起来的,在信息化技术、技术运作方式、技术设备设施及信息化配套制度等方面有着较为成熟的经验。
1.美国、日本、德国农业信息化发展特征
美国是农业信息化的发源地,其农业信息化的发展基本上是同步于世界农业信息化的发展,具有以农业数据库建设为先导,以农业信息化网络建设为基础,以农业信息化机构建设为依托,以农业信息化法律建设为保障的特征。
日本的农业信息化是伴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经济复苏而发起起来的。不过,与美国不同,日本是由局部到整体的信息化发展模式,突出农业市场信息系统建设,重视农业科技信息系统建设。
德国的农业信息化始于20世纪50年代,同样是伴随着本国经济的复苏而发展起来的。至70年代,其农业信息化体系基本形成。总的来说,德国农业信息化在欧洲是处于领先水平的,其发展特征为:极为重视农业信息化的专业化建设与科技含量。
2.上述3国的总体趋势
信息化是一个过程,也是一种技术更新的方式,这种过程与方式是不会停止的。而随着信息技术发展范围的多元及深度的加深,信息化呈现出的发展趋势是与社会信息化总体趋势相一致。
智能化
当前互联网与计算机正向纵深方向发展,智能化趋势在发达国家农业信息化中体现更为明显。通过互联网的发展,进一步推动其智能化发展。此外,在智能化应用上,还随时与农户、农场主等保持联系,倡导农户、农场主在智能设备上的更新,保持与国家农业信息化的一致性,以降低农业生产及流通的成本。
精准化
发达国家当前农业发展的集约化,精准化农业生产已经成为其主要的生产方式,既能够大大提升农业生产效率,还能够提升农产品产量。
技术综合化
信息化发展并不是简单的网络化、智能化,而是一种多方位的综合技术运用。当前,随着生物技术、转基因技术、遥感卫星技术的快速发展,农业信息化过程将这些技术集成在一起,服务于农业生产过程。
农工一体化
信息化的发展,推进了农业与工业两者结合的趋势。即通过信息化的应用,将工业工程的思路、原理、方式、流程与技术运用到农业生产的各个领域。
3.对中国的启示
(1)正确定位政府在农业信息化中的角色。在农业信息化的建设过程中,政府必须要正确进行职能定位,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如美国,政府在财政、法律、政策等方面提供支持,着力于推进农业信息化的市场步伐。因其定位准确,美国的农业信息化紧跟时代步伐,成为全球最大的、技术最先进的信息化网络。日本、德国的政府主导更为明显,不仅投入提供政策、法律的支持,还直接投入大量资金推动信息化发展。对中国而言,中央政府及地方各级政府应该准确定位,按照中国农业的现实情况及信息化程度,从资金、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对农业信息化提供全方位的支持,推动农业信息化发展,最终促进农业的发展。
(2)加强政策支持,保证投入。尽管3个国家发展模式不同,但政府都注重政策支持与资金投入。如美国农业信息化虽然是市场行为,但联邦政府每年均有巨额投入,就2014年美国农业部发布的“农业部投资计划”来看,仅发展“3s”技术,未来每年至少要投资6亿美元。此外,在信息化过程中税收优惠同样不可或缺。在中国,资金投入对农业信息化建设是个大问题,特别是在农业发达地区,在推进中还需要中央财政的支持与投入。同时,农业信息化是个两端过程,仅仅依靠国家力量还不够,必须推动农民一端的信息化进程。国家与地方政府还应该积极推动农民素质提升工程,投入资金对农民信息化素质进行培训,保证农业信息化发展的实效。
(3)加强健全立法,严格监督。信息化涉及面广,其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值得关注。因此,必须重视农业信息化的法律保障工作,改进农业信息、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积极推行知识产权保护下的农业信息共享制度。美国的《农业信息公开法案》、德国的《信息服务法》及《电信法》及日本的《农业、农村信息安全法》均对农业信息的相关事项做出明确规定。目前,中国在信息、网络领域的立法略为滞后,信息化过程中必定会出现知识产权保护、信息保护与信息公开、共享之间的冲突。中国应该积极推进信息、网络等领域的立法,尤其是要细化农业信息化领域的法律要求,确保农业信息化对“三农”发展的推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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