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等人认为,鉴于周发展在担任皖通科技董事期间,违反《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关于公司董事忠实和勤勉尽责义务,存在未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从事超越其职权范围的行为,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董事规范履职产生不利影响。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运作,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保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梁山、王亚东提请皖通科技董事会,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增加《关于提请罢免周发展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