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实施计划而言,于2020年6月10日,京信咨询(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与该等非g类有限合伙人订立非g类有限合伙协议,内容有关成立及管理非g类合伙企业。非g类合伙企业资本承担总额为人民币5770万元,分别包括将由京信咨询(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的人民币1120万元及该等非g类有限合伙人(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的人民币4650万元。各非g类合伙企业均将作为公司附属公司入账,而其财务业绩将于公司的账目内综合入账。
于正式成立后,非g类合伙企业将购买而京信系统将出售若干京信中国的现有股份,总代价为人民币5770万元,相等于京信咨询及该等非g类有限合伙人于成立时的出资金额。于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非g类合伙企业将持有京信中国约5.37%的经扩大股本权益。
就实施计划而言,于2020年6月1日及6月10日,京信咨询(作为普通合伙人)分别与该等g类有限合伙人(作为有限合伙人)订立g类有限合伙协议,内容有关成立及管理g类合伙企业。g类合伙企业资本承担总额为人民币5440万元,分别包括将由京信咨询(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的人民币1467万元及该等g类有限合伙人(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的人民币3973万元。各g类合伙企业均将作为公司附属公司入账。
于正式成立后,g类合伙企业将认购而京信中国将发行若干新股份,代价为人民币5440万元,相等于京信咨询及该等g类有限合伙人于成立时的出资金额。
于上述增资完成后,g类合伙企业将持有京信中国经扩大股本权益约5.06%。于所有股份收购事项完成后,公司于京信中国权益将由100%减少至约89.57%。
董事会认为计划能够让集团:(i)建设与完善绩效导向文化,为股东创造价值;(ii)保证集团长期稳定发展;(iii)优化集团管理、技术及熟练人才的基本薪酬、短期奖励和长期奖励,从而更灵活有效地保留各种人才,更好地促进集团发展;及(iv)有效激发主要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努力提升绩效,从而增强集团的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