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认购协议:(a)该附属公司已同意认购509股genius power合营企业股份,连同于认购协议前已发行予该附属公司之合营企业股份,将占于完成时genius power已发行股本总额之51%,总价格约为5,100,000港元;及(b)和高已同意认购490股genius power合营企业股份,将占于完成时geniuspower已发行股本总额之49%,总价格约为4,900,000港元。
于完成后,genius power将由该附属公司及和高分別拥有51%及49%权益。因此,genius power将为公司之附属公司,而其财务业绩将于集团之财务报表综合入账。
合营企业之未来业务将得到和高在全球生命科学生态系统及其拥有与欧盟、英国、美国及大中华领先大学、研究机构及生命科学公司之强大联繫所支持。和高所拥有之该广泛网络加上生命科学领域之专业知识及合营企业各方间合作将促进高端生命科学项目之发掘、甄选及开发,并推动合营企业于生命科学行业之增长。公司认为订约双方将以互信、相互合作及互惠互利之原则经营合营企业乃属合理。因此,透过合营企业推出该新业务将促进本集团之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