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ccc认证:1.强制认证目录内的产品上未标注3c标识,但是生产厂家能提供3c证书,请问该产品可以销售吗2.强制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如童车、电动玩具、电动工具等产品上无3c标识,但产品可拆卸的电源适配器或电瓶上有3c标识,该产品是否属于有3c标识的产品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八条,“为了保护大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的,应当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2.获证产品加施ccc标志应符合《国家认监委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改革事项的公告》(认监委公告2018年第10号)和相关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要求。
回复部门:认证监督管理司
网络上的木质玩具是否需要提供ccc
网络上出售的国内生产的木质儿童玩具是否需要办理3c,或者做其他方面检测
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0年修订)》(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第18号公告附件)第82项,不带电的木制玩具不在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内。
回复部门:认证监督管理司
关于cma标识章使用
对于国家认监委关于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统一实施的通知(国认实〔2018〕12号)的第三(三)条“检验检测机构接受相关业务委托,涉及未取得资质认定的项目,又需要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报告、证书时,相关检验检测报告、证书不得加盖资质认定(cma)标志,并应在报告显著位置注明“相关项目未取得资质认定,仅作为科研、教学或内部质量控制之用”或类似表述”,现相关机构解读为:一份报告中,只要有未通过cma认定的项目(例如一份报告有100个项目,其中98个通过cma认定,2个未通过),即使在报告中清楚标注出非资质认定的项目,且备注”其结果仅供客户内部使用,不具备对社会的证明作用“的字眼,这种情况下也不能盖cma章。请问这是否正确释义
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同时满足《合同法》的相关要求。
回复部门: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cma对废止标准是否受理
q:我机构为上海一家第三方检测机构。目前想申请告知承诺扩项,遇到一个问题:所扩产品标准是现行的,该标准某参数引用了2006年的一个废止方法标准,现行的方法标准是2019年版的。原则上产品标准和其引用的方法标准应一起申请cma扩项,请问,cma是否受理废止的方法标准的申请如果不受理,机构应该如何申请该产品标准全部或者部分能力谢谢指导~
如该产品标准仍然有效,可依据产品标准引用的旧标准申请资质认定。
回复部门: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权威部门解答ccc.cmc相关问题
上海实润实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