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三六零分类信息网!老站,搜索引擎当天收录,欢迎发信息

南京船舶修理代理律师船舶修理合同纠纷

2020/6/6 20:37:08发布79次查看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
海事法院可以扣押对海事请求负有责任的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定期租船人或者航次租船人在实施扣押时所有的其他船舶,但与船舶所有权或者占有有关的请求除外。”
据此,当船舶离厂后,如果船厂想要通过扣押船舶向船东追索,此时向海事法院申请扣船的条件是: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应为委修方,同时在扣押船舶时是仍是船舶的所有人/光船承租人。因此,扣船要求船舶系属债务人所有或由其光租。并非船厂修理过的所有船舶都可以作为扣船的对象。违反规定的错误扣船往往要由船厂承担赔偿责任。
船舶修理实践中,委修方的身份可能是船舶登记所有人、船舶管理人、光船承租人、船舶实际控制人、以及委修方公司员工以个人名义与船厂签订合同的情形。郑蕾博士在讲座中结合典型案例,具体分析了这几种委修方给船厂带来的不同法律风险以及船厂相应的应对措施。
在我国,合同可以分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在法定的有名合同中仅有与船舶建造合同有某些类似特征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但没有船舶建造合同。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而建设工程合同则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承揽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陈静律师事务所 物流航运、海事海商类
货物运输领域:公路运输合同纠纷、铁路运输合同纠纷、航空运输合同纠纷、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水路货运代理合同纠纷、多式联运合同纠纷、海上(水路)运输纠纷;无单放货纠纷、追索运费、货损货差纠纷、(签发)不签发货运提单的货代纠纷;诉前证据保全、海事证据保全、申请海事强制令。
海事领域:船舶碰撞、触碰及搁浅;海事保全、强制令、海事担保;共同和单独海损;船舶优先权、留置权、抵押;海难救助、强制打捞;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
海商领域:船舶建造、修理、买卖及租赁;船舶保险、货物保险、运费保险、其他保险;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国际支付。
物流保险:协助洽谈和签订保险合同;处理保险合同变更和履行相关事务;保险合同纠纷处理。
物流金融:质押监管、抵押监管、贸易监管全程相关法律服务;供应链物流金融相关法律服务。
物流基地(港口)建设及经营:物流基地(港口)建设招投标法律服务;物流基地(港口)建设施工法律服务;物流基地(港口)建设经营法律服务。
船舶修理期间的损坏赔偿纠纷
船舶在修理期间的风险,一般由委修人承担,承修人不负责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船舶的损坏。但是合同可以约定:当可以预见的自然危险来临时,承修人应采取适当的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发生。若如此约定,承修人便负有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如某水运公司诉某修船厂船舶修理合同纠纷案。1985年7月24日,原、被告签订一份船舶修理合同,约定;由原告委托被告修理“廉运501”轮。在厂修理期间遇强风、台风,被告负责拖船避风,否则,造成损失由被告负责。合同签订后船舶即进厂维修。同年9月21日1500时下排,主机尚未安装,处于无自航能力状态。被告用拖轮将“廉运501。轮拖到修船厂突堤外,抛八字锚。当天夜间受10级大风,“廉运501。轮走锚,左舷撞击突堤,致左舷货舱和机舱旁边凹陷多处,货舱进水。经查,台风来临之前,当地电台已多次作了预报,当地还向被告发了防台电话。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应当预见而且确已预见到台风来临,但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和当地海上安全指挥部的规定,把船拖到指定的避风港,属违约行为,应对船舶的损坏承担赔偿责任,据此,;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72,346元。


15823347183
qq: 8459516
该用户其它信息

VIP推荐

免费发布信息,免费发布B2B信息网站平台 - 三六零分类信息网 沪ICP备09012988号-2
企业名录 Produ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