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船合约一船舶一为两艘在全球范围内运营的21万吨散货船,预期将分别于2021年12月交付一艘及2022年3月交付一艘;造船合约二船舶二为三艘在全球范围内运营的21万吨散货船,预期将分别于2022年2月交付一艘、2022年3月交付一艘及2022年4月交付一艘;造船合约三船舶三为三艘在全球范围内运营的21万吨散货船,预期将分别于2022年2月交付一艘、2022年3月交付一艘及2022年4月交付一艘。
公告表示,造船合约由公司于一般业务过程中订立。买方拟将船舶一、船舶二及船舶三以长期期租的方式租赁给某独立第三方,以赚取租金收益。开展船舶经营租赁业务是公司丰富船舶业务品种、提升船舶业务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方法。因此,与卖方一、卖方二及卖方三订立造船合约,有利于增加公司经营租赁业务收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