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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前往海外投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企业在前往海外投资前,需要按照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实行对外投资备案和核准管理。 那么,核准管理和备案管理有什么区别?哪些情况下必须要经过核准,方可投资,哪些情况下需要备案呢?下面刘生进行了详细梳理。
我们首先来看,核准管理和备案管理有什么区别? 企业个人37号文,返程投资备案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需要实行核准管理。企业其他情形的个人37号文,返程投资备案,需要实行备案管理。接着,我们来看,企业个人37号文,返程投资备案,在哪些情况下需要通过核准,方可投资?具体应该如何申报??
企业个人37号文,返程投资备案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需要核准,具体包括: 1.与我国未建交的国家和地区;2.发生战争、内乱的国家和地区;3.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等,需要限制企业对其投资的国家和地区;4.其他敏感国家和地区。 企业个人37号文,返程投资备案涉及敏感行业需要核准,具体包括: 1. 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维修2. 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3. 新闻传媒4.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有关调控政策, 需要限制企业个人37号文,返程投资备案的行业包括以下: 1)房地产 2)酒店 3)影城 4)娱乐业 5)体育俱乐 6)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
实行核准管理的项目,投资主体应当通过网络系统向发改委提交项目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投资主体情况;?
2.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投资目的地、主要内容和规模、中方投资额等;
3.项目对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影响分析;
4.投资主体关于项目真实性的声明。
注:投资主体是中央管理企业的,由其集团公司或总公司向发改委提交;投资主体是地方企业的,由其直接向发改委提交。?
在16年2月,刘生协助广东一家企业办理向个人37号文,返程投资备案注资汇款的业务中,我们详细了解了企业个人37号文,返程投资备案进行备案的流程。 刘生首先到国内某中资银行,咨询关于如何打投资款前往境外,银行给出的回复是投资款必须通过境内企业对公帐户汇出,不能以股东的个人银行汇款;其次,境内企业如需向境外汇投资款,境内企业必须先取得对外投资备案证书;此外,境内企业向境外汇投资款,需满足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对外投资的要求。
接着刘生咨询了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必须满足哪些条件,给出回复如下: 1. 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其境内企业必须成立满一年; 2. 个人37号文,返程投资备案的款项不能大于境内企业注册资本; 3. 境外设立的企业,必须与境内企业的行业有关联; 4. 对外设立机构成立后,从第2年起,每年的6月30日前,必须向外汇管理局提交年检报告; 5. 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必须前往企业所在地的商务部对外合作处,办理投资备案证书;
接着刘生又到市商务部及发改委咨询了办理个人37号文,返程投资备案备案证书的流程及细节终协助该公司拿下了商务部发改委的两个对外投资的批文 在刘生整个咨询过程中,没有一个部门可以统一全面详细的解答全部流程,每个部门只负责自己的那部分环节,无论从精力还是时间来说都给企业增加了不少的负担。对于整个环节而言,办理对外投资备案证书是前置的环节,特别是投资项目情况说明,是批准备案项目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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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介绍?
我司是一家专业的跨境商务咨询公司,主要从事跨境投资(odi)设计及落地、红筹和vie设计及落地、返程投资设计及落地、进出囗咨询等方面的专业团队。经过多年在这一领域的深耕,我们已为上百家企业的海外投资和并购、红筹和vie设计的政府审批环节提供了咨询方案,为众多的企业架设起从境内到境外,从境外到境内的合法的资金通道。我们这部分客户中的15%是上市企业。让资金的进出境合法、合规,为企业的“走出去”保驾护航,是我们的理念。在咨询项目中,我们往往能提供独到观点及真知灼见,这也是我们为客户服务的过人之处。这些真知灼见的背后,是企业每年数亿美元的跨境投盗项目。? ? 业务范围:1、公司构架规划,境外公司设立、跨境税收筹划、离岸豁免2、odi(企业个人37号文,返程投资备案)备案办理3、fdi(境外融资及返程投资个人odi备案直接投资)备案办理4、37号文境外融资vie架构搭建5 、qdii通道搭建6、法律服务法律咨询、国际公证、法务顾问、尽职调查? ? ? 我们郑重承诺:凡我公司经办的公司注册、开户、律师公证、…等业务项目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 用心服务客户,同客户一道赢取商业利润。
拓展阅读
本书欲为低碳经济理论的进一步完善做出贡献。随着全球气候变暖的趋势,以煤、石油、天然气为代表的传统能源的不断减少,加之全球金融危机的重创,低碳经济已然被各国视为未来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并且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实际上,“低碳经济”一词2003年出现于英国的《我们未来的能源——创建低碳经济》白皮书,距今只有10余年。虽然“低碳经济”是近国际政治经济中使用频率高的名词之一,近几年对其研究不断涌现,但是低碳经济的理论体系还不够完善,包括其理论基础、含义、核心要素、涉及范畴领域、实施手段、对经济社会的影响途径等方面,都尚处发展阶段,还没有形成一套自己独有的完善的分析方法及理论体系。本书试图在研究美国低碳经济政策过程中对涉及的低碳经济各方面,包括低碳经济政策进行梳理,以期对相关内容进行系统的阐述。
二 现实意义
本书可以为中国低碳经济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提供借鉴。虽然中国在经济发展水平、人均温室气体排放量与人均gdp上与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有巨大差异,但中国在经济及能源开发的某些方面,同欧盟相比,与美国存在更为相似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首先,中美都是以化石能源为基础的国家,这使两国在全球气候变化面前都将承受沉重的能源替代负担。传统能源支撑的经济产业模式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完全转变。因此,经济增长与控制气候变化间的矛盾与冲突将长期存在。反观欧盟,在能源利用效率和新型能源技术运用方面,都已经占得先机,其经济发展与温室气体减排开始呈现良性互动。这就是美国和中国对约束性减排义务顾虑重重的大原因。但美国作为发达国家,其强大的技术能力、活跃的制度创新机制和强大的国际影响力,都可以使其较快地解决减排问题,中国可以从其中有所借鉴。
本书有助于中国更好地应对美国经济战略的转变。世界低碳经济长期以来呈现欧盟作为领头羊的格局,但是近期出现变动的迹象,原因在于美国奥巴马总统上台以后,一改历届政府对低碳经济不温不火或坚决反对的态度,大打低碳经济之牌。这一现象非常值得关注。如果美国的用意在于所谓的保护环境或气候,抑或帮助美国金融危机后进行国内经济再生、创造就业、创造新的市场需求,那么中国还不需十分担心。但如果美国发展低碳经济是出于经济战略的转变,欲寻求新能源技术等,以期从发展中国家获得更多的技术转让费用,或制造更加隐蔽的贸易壁垒,那么就需要注意了。由于中国是个发展中大国,与美国的经济往来密切,经济政治联动效应较大,如果是后一种情况,中国经济一定会受到影响。所以,研究美国低碳经济政策的出台目的、内容及约束条件等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书可以为今后中美能源与气候合作提供美方的背景资料。随着世界全球化趋势的日益增强,国与国间的相互依赖性日益紧密,必然会使得中美间合作更加深入。近些年,中国政府十分重视气候和能源问题,并将低碳经济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力求获得绿色增长及可持续增长。中国不但在发展中国家中创新性地以国家名义提出《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而且在2009年的哥本哈根会议上主动提出较高的减排目标。而奥巴马总统也十分重视能源与环境问题,期望快速推进美国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及技术的发展。这为中美两国在低碳领域的合作带来了机遇与挑战。毋庸置疑,中美能源与气候合作中虽具有共同的目标,但某些时候可能会存在各自的利益诉求,不可能一帆风顺,所以更应做到知己知彼。因此,研究美国低碳经济政策将为此提供一些背景资料。
综上所述,美国低碳经济政策作为研究对象既具有理论价值,又具有现实意义,还能为今后中美能源与气候合作提供美方的背景资料,有多方面的研究意义。
第三节 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一 低碳经济相关概念综述
“低碳经济”概念首先由英国在《我们未来的能源——创建低碳经济》的白皮书中提出:低碳经济是通过更少的自然资源消耗和更少的环境污染,获得更多的经济产出;低碳经济是创造更高的生活标准和更好的生活质量的途径和机会,也为发展、应用和输出先进技术创造了机会,同时也能创造新的商机和更多的就业机会。但英国并没有界定低碳经济的概念,也没有给出可以在国际上进行比较的指标体系。随后,理论界从不同研究角度提出了各自不同的解释。[1]
维基百科对其的解释为:低碳经济(lce)亦称低化石能源经济(lffe),是一种向大气中尽可能少地排放温室气体的经济形态。charles levy(2010)在工作论文“a 2020 low carbon economy & a knowledge economy programme report ”中认为:目前对低碳经济没有统一的界定,好将其定义为减少大气中碳排放的一系列活动,包括提高化石能源效率(如使用混合动力车)、避免或减少向大气中排放温室气体(如碳捕捉和碳封存技术)、鼓励向低碳集约制度转型(如碳金融和碳交易)等。澳大利亚ernst和young(2010)在“business opportunities in a low carbon economy”中认为低碳经济包括以下内容:使用清洁、安全、可负担的能源资源;使用或管理过程有效、零碳或低碳的基础设施、建筑产品或服务;高效低碳的交通;引导消费者将资源纳入购买决策的考虑范围;重视材料的循环或再利用;在就业创新和多样性方面对经济驱动能快速地做出反应,例如碳价;具有较高的技能发展设施来适应未来的劳动力需求;建立可持续的公共和私人采购体系。
然而,在中国国内低碳经济也没有形成约定俗成的定义,现有的解释和诠释不尽相同。总体来说,将现有文献归类,可发现主要有三大类:“方法论”、“形态论”和“革命论”。
“方法论”,又称为“目的论”。认为既然全球气候变化的主要元凶是以二氧化碳为主要代表的温室气体的结论已经得到证实,那么防止气候恶化的直接的方法就是通过各种手段和措施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从而保证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庄贵阳(2005)、付允等(2008)、何建坤(2009)是此观点的主要代表。他们认为减少碳排放的主要手段是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反推可知,只有减排手段得到创新与改进,才会进一步使气候变化得到缓解,进而实现人类的清洁与可持续发展。可见,“方法论”的观点目的明确,直指问题中心。
“形态论”则以发展经济学为框架对低碳经济予以定义。此派观点认为,低碳经济应该是经济发展的排放量、生态环境代价及社会经济成本低的经济,是低碳发展、低碳产业、低碳技术、低碳城市、低碳生活等经济形态的总称,也是一种以调节全球生态系统为目的的人类可持续发展形态。对此,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2008)、潘家华等(2010)、牛文元(2009)、贺庆棠(2009)、方时姣(2009)等做出了很好的阐释。
“革命论”认为低碳经济将是人类经济发展方式的变革,将会为人类发展方式带来革命性的改变。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主要特征的经济发展模式,是人类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后的又一大进步。低碳经济实际上是人类对于现有发展模式的反思,是一场影响人类生产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的全球性经济革命。中国国家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2008)、袁男优(2010)成为此观点的主要代表。
综上所述,学界虽无定论,但可以明确的是,低碳经济是一种正在兴起的新经济模式。它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或相对量)为目标,以“三低”(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基本特征,以能源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发展观念创新为手段,以低碳社会、低碳市场、低碳产业为依托,并将能源消耗、经济发展、生活方式变革与环境保护融为一体,大程度地节约资源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对气候变化的影响,终实现人类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 美国低碳经济政策综述
(一)国外研究
1.美国低碳经济政策之气候行动
面对极端天气的加剧,世界各国不得不对此展开一系列的行动,自然会带动学术界有关此方面的研究,相应地,对美国气候变化政策的研究亦呈不断上升趋势。
保罗·哈里斯(2000)主编的论文集climate change and american foreign policy可称之为研究美国气候政策变化的原因和相关体系的开山之作。文集在评价美国气候政策的基础上,对影响美国参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签订《京都议定书》的总统与国会、非政府组织、外交和国际谈判等因素进行了分析。其中,加里·布林纳(2000)的《国会与气候变化政治》一文通过对老布什及克林顿政府时期美国的气候政策进行研究,发现总统与国会的权力分立是造成美国气候政策制定和执行缓慢的主要因素。很多情况下,总统在与国会的博弈中以失败告终。雅各布·帕克(2000)在《改变气候政策:从科学的默默无闻到外交的突出表现》中认为商业利益集团及环保组织也将构成美国气候政策的重要影响因素。此外,米歇尔·贝特西尔和保罗·哈里斯(2000)将研究的视角从国内因素扩展到国际因素,认为国际因素在美国气候政策制定中不能被忽视。贝特西尔(2000)通过分析美国参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的谈判进程发现,国际气候变化规范实际上迫使美国去重新思考“什么才是国际社会中的一个合法成员”这一问题。面对国际气候规范的压力,美国不得不调整气候变化政策以提升其国际信誉。[2]
随着时间的推移,美国总统的更换,很多学者的研究也开始具有时代性,并且研究工具和理论也越发科学与合理。安德烈亚斯·米斯巴赫(2004)借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利用调节学派和公共选择模型两种理论工具,对美国气候政策的内容和影响美国气候政策偏好的因素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拜伦·w.丹尼斯和格伦·萨斯曼(2010)在研究中,从政治交流、立法领导、管理操作和环境外交等角度,将奥巴马总统和小布什总统上任后的年中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努力进行了对比,发现两者的政治言论不同,奥巴马总统更倾向于在气候变化问题上有所作为,并试图通过“排放权交易”手段解决问题。保罗·r.布鲁尔(2012)探讨了美国气候变化问题上的政治两极化,通过数据统计得出共和党与民主党领袖及公众在气候变化问题上均存在不同态度,党派两极化构成美国气候新政的一大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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