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固定资产建造的建筑材料(如钢材、水泥、玻璃等),企业(民用航空运输)的高价周转件(例如飞机的引擎)等。
买回来要再次加工建设的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非流动资产。
企业会计记录设置工程物资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为基建工程、更改工程和大修理工程准备的
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包括为工程准备的材料、尚未交付安装的需要安装设备的实际成本,
以及预付大型设备款和基本建设期间根据项目概算购入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及器具等的实际成本。
企业购入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应当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工程物资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专用材料;2.专用设备;3.预付大型设备款;4.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及器具。
区别
工程物资:反映企业各项工程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
本项目应根据“工程物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在建工程:反映企业期末各项未完工程的实际支出,包括交付安装的设备价值。
未完建筑安装工程已经耗用的材料、工资和费用支出、预付出包工程的价款、
已经建筑安装完毕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工程等的可收回金额。
本项目应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金额,减去“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