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苏省国税局了解到,2015年3月,希捷集团在无锡和苏州的两家组装厂主动提出申请,与江苏省国税局分别签订了(单边//预约定价安排),该安排符合国际通行规则以及中外//税收协定相关条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事实清楚、法定程序完备。
江苏省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一如既往地优化服务,为外资企业在江苏投资营造优良环境。
“我们按照国际通行做法与税务部门签订的APA使希捷获得了确定性,并按照既定的业务模式运转。”麦克·士摩说,希捷集团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