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广东省境内登记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主营业务为智能制造研究、开发和生产以及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开展智能制造系统集成服务。具体条件如下:
1.管理规范。
2.有明确的企业章程,规范的生产、技术和财务管理制度,具有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能力和制度,依法纳税,守法经营,近两年无违规违法记录。
3.企业规模。
目前在册企业员工数不少于50人,其中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专职从事研发的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达20%以上。近两年年均销售收入达5000万元以上,其中新兴产业产品和业务收入占比不低于70%。
4.行业地位。
在所属行业领域处于国内乃至国际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带动性或带动潜力,能够代表行业发展趋势,引领行业发展方向。
5.创新能力。
企业设有或正在建设r&d机构,拥有相应的技术先进的研究开发设施,与国内外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近两年r&d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平均达3%以上。至少拥有一项以上所在领域核心发明专利或其独占许可权,整体技术水平居行业领先。
6.盈利能力。
企业经营业绩良好,财务稳健,近两年连续盈利,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呈稳定上升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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