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岛危化证带你详细了解读懂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下面长兴岛危化证详细为大家介绍一下
有人把危化品比作“非定时炸弹”,
化工园区是安在我们身边的非定时炸弹,
危化 品运输车辆是在路上流动的非定时炸弹,
去年天津港危险品仓库爆炸的声音犹在耳边,
之后,危化品事故仍不鲜见,
11月29日济南一化工厂爆炸致多列高铁停运,
12月3日东营一化工厂爆炸致五人受伤……
必须下大力气采取行动,
把危化品这个“非定时炸弹”管控起来!
昨日,国 务院办公厅公布了
《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
对未来三年危化品安全治理提出了宏伟愿景。
方案很短,9077字,
薄薄几页纸,能让危化品更安全吗?
方案很长,9077字,
10大项,40小项治理内容、工作措施,
需要在三年之内完成!
如此长的篇幅,如此多的字,看花眼!
我们的工作重点究竟在哪里?
将建立哪些制度、标准、法规、目录、档 案、平台、名单、数据库……来对危化品进行安全治理?
小编为大家归纳了35个关键点,
一起来看看吧!
01
公布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
(2018年3月底前)
02
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 案
(2018年3月底前)
03
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2018年3月底前)
04
制定高危化学品目录
(2018年3月底前)
05
建立安全监管部门与各行业主管部门之间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信息共享机制
(持续推进)
06
在化工园区和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建立安全、环保、应急救援一体化管理平台
(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07
全面启动实施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
(进一步摸清全国城市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底数,通过定量风险评估,确定分批关闭、转产和搬迁企业名单。制定城区企业关停并转、退城入园的综合性支持政策,通过专项建设基金等给予支持)
(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08
提高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准入门槛,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建立装货前运输车辆、人员、罐体及单据等查验制度
(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09
明确市、县级油气输送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构建油气输送管道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2017年9月底前)
10
厘清部门职责范围,明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具体内容
(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11
完善现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增补相关成员单位
(2018年3月底前)
12
制定各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2018年3月底前)
13
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修订
(2018年3月底前)
14
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规划,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
(2018年3月底前)
15
制修订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油气输送管道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和内部安全布局等相关标准,进一步整合完善化工、石化行业安全设计和建设标准
(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16
编制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统筹安排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
(持续推进)
17
建立完善涉及公众利益、影响公共安全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建设项目公众参与机制
(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18
各地区根据实际制定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
(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19
强化从事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管理,依法严肃追究因设计、施工质量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20
梳理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对施行3年以上的开展执行效果评估并推动修订完善
(持续推进)
21
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进出口单位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要求,确保将危险特性和处置要求等安全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传递给下游企业、用户、使用人员以及应急处置人员。
(持续推进)
22
新建化工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必须装备安全仪表系统,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
(持续推进)
23
选树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
(持续推进)
24
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黑名单”制度
(及时将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定期在媒体曝光,并作为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确定的重要依据;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2018年3月底前)
25
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能力建设以及检查设备设施配备要求,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实现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75%的要求
(2018年3月底前)
26
建立全国危险化学品企业信息数据库,并实现部门数据共享
(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27
建立全国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
(依托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含进口)、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企业大数据库,形成政府建设管理、企业申报信息、数据共建共享、部门分工监管的综合信息平台。
(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28
实施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电子追踪标识制度
(及时登记记录全流向、闭环化的危险化学品信息数据,基本实现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化安全管理及信息共享)
(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29
建设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公共服务互联网平台
(公布咨询电话,公开已登记的危险化学品相关信息,为社会公众、相关单位以及政府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咨询和应急处置技术支持服务)
(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30
制定更加规范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接处警和应急处置规程
(2018年3月底前)
31
探索建立专业现场指挥官制度
(2018年3月底前)
32
制定危险化学品应急能力建设法规标准,规范救援队伍的指挥调度、装备配备和训练考核,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反应、装备精 良、训练有素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持续推进)
33
简化、完善危险化学品相关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演练要求,积极推行使用应急处置卡
(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34
建立定期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公众开放日制度
(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普及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与对危险化学品的科学认知水平)
(持续推进)
35
制定加快化工产业工人培养的指导意见
(加快培养具有较强安全意识、较高操作技能的工人队伍,有效缓解化工产业人才缺乏的问题)
危化证办理电话:15376317960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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