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环土壤〔2019〕25号)各项任务的落实,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废弃井封井回填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2011-2020 年)》《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环土壤〔2019〕25 号),推进我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规范废弃矿井、钻井和取水井等封井回填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编制《废弃井封井回填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规定了废弃矿井、钻井和取水井的封井回填工作的内容、流程和技术要求。
本指南适用于废弃矿井、钻井和取水井的判定、环境风险评估、封井回填与验收。
本指南编制引用的文件有《煤矿防治水细则》、gb 50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296 管井技术规范、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50625 机井技术规范、gb/t 51040 地下水监测工程技术规范、db11/t 671 报废机井处理技术规程、q/sh 0653 废弃井封井处置规范、q/sy 36 油气田开发生产井报废规定、t/ches 17 水井报废与处理技术导则、sy/t 5587 常规修井作业规程、sy/t 6646 废弃井及长停井处置指南等文件。
本指南由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组织,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部土壤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中石化节能环保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研究院、中国矿业大学、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地质勘察技术院、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第三地质勘查院等单位起草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