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从务实管用的角度出发,重点强调将廉洁金融要求植入员工从业全过程,植入金融从业人员“入职关”“培养关”,植入金融在职人员“教育关”“管理关”,植入金融高管人员任职资格“核准关”“退出关”;将廉洁金融规范融入经营管理全流程,融入公司治理,融入日常经营,融入行为管理,推行“平时讲廉,任期诺廉,年度述廉,离职溯廉”的“四廉”管理机制,统筹推进廉洁金融规范进工作岗位、进业务流程、进经营活动、进个人家庭的“四进”活动;将廉洁金融规定贯通行业监管全方位,贯通于监管制度之中,贯通于监管行为之中,贯通于监管导向之中,同时加强对不廉洁行为的监督,坚决杜绝徇私舞弊、设租寻租、利益输送等违法违纪行为;将廉洁金融文化嵌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全领域,积极搭建由监管部门倡导引领、金融机构主动参与、社团组织协调服务的廉洁金融文化建设协作平台。金融机构要结合地方实际,依托自身资源,形成特色廉洁文化品牌。社团组织要凝聚行业共同意志,推动提炼行业廉洁行为准则,系统打造湖北廉洁金融文化品牌。
湖北银保监局将引领辖内各银行、保险机构及社团组织,实现全员参与、全域覆盖、全方位推进,夯实廉洁沃土,厚植反腐根基,共同营造行业良好风尚,树立行业廉洁形象,为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