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针对收运体系建设进展不平衡、终端处置设施不足、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不规范、长效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山西将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根据安排,至2020年每个县都要具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每个乡镇都要具备生活垃圾转运能力,自然村组垃圾收运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
山西还将抓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按照整治存量、控制增量、规范整治方式、加强整治后场地管理的要求,确保到今年底,全省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率达到80%以上,并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治效果。同时,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置等作业标准和考核管理等办法,建立农民群众普遍参与的管护效果评价机制,引导和规范村民正确投放生活垃圾,自觉参与维护村庄公共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