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贸易中,贸易商为了保持价格方面的商业秘密,避免客源流失,往往不会提供制造商向贸易商开具的发票,而是通常会替换为贸易商自身的发票。那么,贸易商开具的发票,会是否影响原产地协定税率的享受呢?
——中国-东盟FORM E可以依照第三方发票签发原产地证书,此时原厂商发票并不需要提交。如现场海关需验核生产厂商等信息,企业可提交隐去成交价格信息的发票。无论生产国和消费国之间直接完成贸易,还是通过第三国转手进行的贸易,只要相关货物能够提供真实有效的原产地证书及贸易、运输单证,并且符合直接运输规则,就能够享受相应的关税优惠待遇。
使用第三方发票是否可享受中国-东盟协定税率?
——第三方发票必须符合原产地证书的签证要求,进出口货物才能够享受原产地协定项下的协定税率:《经修订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签证操作程序》规则二十三规定,由驻在第三国的公司或者在出口方为该公司代销的出口商开具发票的,只要产品符合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规则的要求,进口方海关对原厂地证书(FORM E)应当予以接受。第三方发票的发票号应当在原产地证书(FORM E)的第10栏予以注明,出口商和收货商必须驻在缔约各方,第三方发票的复印件应当随同原产地证书(FORM E)一并提交进口方海关。
什么是中国东盟FORM E产地证第三方发票?
——第三方发票:当发票是由第三国开具时,第13栏中的“第三方发票”应予以标注(√)。该发票号码应在第10栏中注明。开具发票的公司名称及所在国家等信息应在第7栏中注明。
国内贸易公司是否为第三方?
——国内公司不属于协定第三方概念。第三方指非缔约方或是缔约方中其他国家或地区(比如,中国为出口商,印尼为进口商,第三方可以为香港、马来西亚、韩国等)。
客户想要在FORM E产地证上显示FOB金额可以吗?
——现在新版的FORM E产地证只有在原产地标准打百分比的情况下,才可以在第九栏显示FOB金额;其它情况是不可以显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