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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中,先提出离1婚的一方是否就一定不利?

2019/12/8 4:10:03发布73次查看
其实这种担心是完全没必要的,另一方的威胁也是没有道理的。
首先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公民婚姻自由的制度。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不得买卖和胁迫结婚。同时婚姻自由也包括离1婚自由,任何一方在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下,如协议离1婚不成,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离1婚。
其次起诉离1婚是我们婚姻法规定的一种离1婚方式。离1婚方式可分为协议离1婚、诉讼离1婚。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1婚的,准予离1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1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1婚证。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1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1婚诉讼。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在离1婚问题上能协议一致,即可签订离1婚协议书,到登记机关办理离1婚登记手续;如果协议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1婚。
第三,任何一方威胁、阻止另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离1婚都是违法的。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干涉婚姻自由包括干涉结婚自由和干涉离1婚自由,情节严重的有可能构成犯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1一种情况,告诉的才处理。受害一方如果遇上这种情形,可以向有关部门告诉,如果自己不能告诉,可以委托亲属、律师代为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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