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 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并申请暂定资质。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明; (五)企业董事、监事、经理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明; (六)企业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明; (七)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资格证书、明、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八)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中企成立投资咨询事务所是北京市工商局注册批准成立的专业代理公司。公司以“信誉第一,快捷高效,合理合法”为宗旨,以专业成熟的团队每年为上万家企业解除了后顾之忧,也获得了顾客的极大信任和支持为您省时、省力、省心。快速、高效的办理。 一八九一零五八一零九零 高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