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兆星认为,几十年来,我国金融业经历了如下八个方面的重要变革:一是我国的金融业已经从原来计划主导,变为现在的市场主导;二是我国金融业已经变为完全开放的金融业;三是由传统的单一市场已经变为多元化的市场;四是由传统的国家银行变为包括外资银行、民营银行在内的多种所有制银行;五是由完全单一的产品变为金融超市,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有了更多对金融工具、金融产品、金融价格的选择权;六是银行由过去传统的柜台服务模式变为移动互联;七是银行“机构网点为王”变为“数据信息为王”,这也是金融经营方式、交易方式、管理方式的重大变革;八是传统的银行变为现代的银行。
然而,目前我国金融业仍面临矛盾和挑战,主要体现为结构性失衡。包括:银行间接融资与社会直接融资的失衡;债权融资与股权融资的失衡;长期融资与短期融资的失衡;房地产融资与其他产业融资的失衡;大型企业以及大型基建项目融资与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的失衡;传统银行信贷与各种影子银行的失衡;实业投资的回报与金融产品投资的回报出现失衡。以上结构性矛盾和失衡最后表现为,金融供给结构与金融有效需求结构的失衡。
对此,王兆星建议,要进一步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来不断扩大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的比重,增加长期资金的供给,从而更加有力地支持科技创新和我国所实施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同时,不断地发展保险基金、养老基金、退休基金、社会保障基金以及其他各类长期性的基金等这些追求长期稳定回报的各类基金和投资者,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同时也为我国经济的长期发展和产业的结构升级提供更加稳定的资金来源。
要继续大力发展普惠金融,不断增加对小微企业及“三农”的金融服务,不断提高金融科技水平,在促进金融可获得性、可承受性的同时,实现商业的可持续发展。
要不断完善房地产金融政策,不断降低房地产融资的集中度,控制房地产金融的杠杆水平,控制房地产市场的金融化和泡沫化。
不断完善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加强逆周期调控和预期管理,防止大的金融波动与振荡,防范金融系统性的风险。
不断完善金融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稳健的公司战略与文化,加强内部制约和监督,加强激励与约束制衡,加强透明度。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也是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和维护金融安全稳定的重要支撑。
不断完善金融监管体制,明确界定监管职责,强化监管短板,加强监管协调,防止监管真空。在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支持有益的金融创新,规范发展其他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