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法兰设计方面的工作基本上始于建国初期,当时所谓的法兰设计工作主要是选用标准法兰,而具体则采用原苏联roar法兰国家标准。 我国制定了一套法兰标准i-ic_i 5d1 ---5028- 58管法兰标准,随后由化工部、一机部联合制定了-th 3009. .-5洲设备法兰标准》及一机部制定的f b --9d--59l管路法兰及垫片》等法兰标准。这些标准实际上仅仅是原苏联法兰标准的一种翻版。
年代我国在合成氨装置的高压管法兰设计中沿用了原苏联ty 51 0 的方法一一札哈林科的计算方法。 我国压力容器法兰设计方法的推广应用,始于2d世纪。
年代初期,法兰计算多采用v4taters法和原苏联的玖t法,后来由化工部发布了《钢制化工容器设计规定》,其中法兰设计方法选用了 vtaters法,自此waters法在我国石油化工压力容器的法兰设计中占据了主导地位。 24世纪80年代,我国参照国际标准草案i51i 705i1制定了一套管法兰国家标准,即ui3 i13^-913-19$8,该套法兰标准包含了从属于美洲和欧洲两个体系的法兰,相应地采用了waters法和德国nin a两种法兰设计方法进行国标法兰强度校核。 对于非标准法兰,采用不同的法兰设计计算方法所得的结果并不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