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的生意不太好,年销售额50万元,两哥们也不拿工资,最后年底赚了10万,大家一人分了5万。到了第二年也就是16年的时候,赵某接到一笔大生意,一个客户每个月要从他这里拿货100万,也就是因为这一年,业绩一下子年销售达到了1500万左右,到了去年年底算账的时候,大概赚了180万。也是因为这个,赵某要求不能按以前这样算法,他要得90%,剩下10%贵我朋友刘生,我朋友刘生不答应,后来闹的不愉快了。赵某后来有单独成立了一个公司,把业务全部拉走了,公司生意一落千丈,公司也没办法继续经营下去了,刘生想注销公司。
那么,当初法人代表是刘生,股东是刘生和赵某,公司要注销的话,要经全体股东2/3表决权通过签名才可以。
如果有股东不同意,公司能注销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那么,这个公司就暂时没办法注销了,法律就是法律。
但是如果出现以下情况,是可以注销的。
《公司法》 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有本法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所以,现在不管怎么来说,想经过股东大会基本上不可能的,但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律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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